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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假戏真做
徐女士和老公事业有成,二人名下有两套婚后财产,手头积蓄很多,商量着以“假离婚”的形式买第三套房。离婚协议上,现有两套房产归男方,现金和汽车归女方。在天河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后,徐女士购买了一套房产。
不料,老公却一再拖延和她复婚,最后挑明了不想复婚。几经打探,徐女士才发现老公原来外面早就有人了。
徐女士不仅复婚无望,金钱上也损失惨重。婚后的两套房产几乎已还完房贷,市值六七百万元;而徐女士拿着家中积蓄买的房子,扣除房贷只值200多万元。“如果正常离婚,老公是过错方,分到的财产肯定不止这些。”徐女士难以接受自己被骗的事实,准备起诉前夫。
案例二:未雨绸缪
据了解,一般假离婚的话财产都会归女方,男方拿着现金去买房。
陈先生的太太也提议以这种方式再多买一套房,想着自己将要“净身出户”,陈先生考虑之后决定不离婚,“少买一套房子是小事,钱还可以做其他投资,如果不能复婚,这个风险太高了”。
周先生刚办了离婚手续,也是夫妻商量好了,买了房再复婚。离婚协议上房产都归女方,存款、股票等100多万元归周先生,双方还加了一条,若一年之内不能复婚,女方将赔偿男方一定金额的现金。“大概相当于两套房子的1/3市值。”周先生说,最坏的打算是不能复婚,所以财产问题要做好约定。
法官说法:“假离婚”一旦查实可调整财产分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黄文劲法官表示,在民间确实有假离婚一说,在案件审查中,也有不少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是假离婚,但一般来说,到了法院诉讼阶段,打官司的双方都会针锋相对,离婚协议对一方不利,这一方会坚持是假离婚,而一方则坚决不认。
黄法官表示,是否是“假离婚”这种情况很难举证证实,在他所办理过的案件中,还没有认定为是假离婚的案例,但有些案件感觉上确有可能是假离婚。有一件案件,女方哭哭啼啼地说,男方骗她说为了生多一个孩子假离婚,等到一旦离婚了,男方马上跟另外一个女人好上了。但男方当然坚决不承认。
黄法官说,一旦确定是假离婚,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然而,离了婚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能调整的只是财产分割、抚养等事项。因此,不要轻易尝试假离婚,只要一方不愿意复婚,这个家就散了。
律师支招:离婚前商量好协议
如何规避假离婚带来的风险?有律师表示,“很简单,在离婚协议外再另签一份协议,明确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或给小孩买学区房,如果不能复婚或发生纠纷,关于财产方面按此协议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办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因此即使按照第二份协议,财产分配有变化,离婚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律师表示,更简单的办法是,“假离婚”时按照真离婚的意愿拟定离婚协议,“财产分配上尽量公平处理,发生纠纷也好处理”。
(案例来源:2016年9月8日广州日报报道,标题内容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