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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妇联:完善工作网络 深化妇女维权和家庭服务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13-11-12 15:36:00

 

    近年来,佛山市妇联一方面认真履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牵头单位责任,另一方面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家庭服务需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推动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促进妇女维权和家庭服务进社区、入家庭、在身边,较好地实现了维护妇女权益和促进家庭平安的统一。现将有关做法汇报如下:
    打造妇女维权机构,提高妇女维权水平
    市妇联抓住政府委托和购买社会服务的新机遇,向市政府提出设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项目”的申请,建立起市、区、镇(街道)三级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通过实体化、项目化运作,向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以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一是管理精细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遵循项目运作规程,按照专业社会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工作站考核目标》、《星级志愿者晋升办法》、《个案咨询记录》等35个制度、7个办事指南,指导工作站有序运行、有效服务。二是专业型志愿者队伍支持。市妇联向社会广泛招募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组建了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热线咨询、外展活动五个服务组,通过妇工引领社工、社工引领专业志愿者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专业优势,提升了工作站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三是运用社工专业手法。把个案工作方法和小组工作方法推广到家庭关系咨询、情绪管理服务上,通过成立心理咨询服务志愿小组,引入社工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等措施,扎实做好服务工作。比如:开展“亲子关系与家庭成长工作坊”等教育性、成长性和治疗性的小组工作。三年来,全市共开展个案跟踪3177个,举办小组工作坊50个。四是建立特色服务项目申报制度推进服务下沉。由基层工作站针对本地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中存在的热点问题,编写项目报告书向市妇联提出项目申请,由市妇联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和工作指导。目前,已开展5个项目申报期,实施特色维权服务项目54个,向基层投入资金99.2万元,充实了基层工作站的服务内容,使基层群众获得便利的服务,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目前,全市各级妇联(不含顺德)共建立工作站28个,配备专职维权工作人员37人,工作场地总面积1600多平方米。政府每年投入资金450万元。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工作站共接访7727宗,开展外展服务579次,服务群众157540人次。工作站成为深受妇女欢迎和政府好评的新载体。
    二、推动家庭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家庭社会功能
    2012年,市妇联受市政府委托,主导开展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家庭服务中心是妇女儿童和家庭类社会工作服务实体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平台,遵循“妇女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理念,立足社区、面向家庭,在镇(街)层面运行,为辖区内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婚姻调适、权益维护、社会适应、家庭教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参与等多元化的预防性、支援性和补救性的专业社会服务,以促进与加强家庭的社会功能。一是以项目化运作规范建设。家庭服务中心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原则,市妇联编制了《家庭服务中心工作手册》,明晰建设要求、管理制度、队伍配置、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立市家庭服务中心信息报送制度,推进家庭服务中心台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家庭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家庭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成立了家庭服务中心咨询委员会,由9名香港及省内的社会工作、心理、法律和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形成专业方向和技术上的有力保障,从中心的管理、社工及工作人员培训、服务开展、服务评估等方面,推进家庭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壮大发展。二是明确家庭服务专业性发展方向。强调建立家庭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基础和服务特色,突出专业服务手法和专业形象,警惕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方向迷失、服务流于形式。市、区、镇(街)三级妇联分别成立社工团队,由专职工作人员承担项目工作。截止2013年8月,市、区、镇(街)项目社工团队人数共49人,其中市4人、区11人、镇(街)34人,其中具备社工资格人数24人。市妇联聘请香港家庭福利会为社会工作督导,以系统持续性培训、督导加快提升三级项目社工团队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截至2013年9月,共举行岗位业务培训5次,督导2次。
    经过了一年多的努力,截至2013年8月,全市已有23个家庭服务中心试点正式挂牌投入使用,其中由妇联主导的家庭服务中心共11个(禅城区2个、南海区6个、高明区1个、三水区2个)。2013年上半年,中心个案服务31宗,服务46人次,共举办小组活动13个,帮助家庭成员挖掘自我完善能力,逐步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开展了143场社区活动,提升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增进了居民彼此间的了解和认识,项目成效初显。
    三、建立部门协作调解机构,加强矛盾纠纷调处
    市妇联主动把妇联调解放在“大调解”格局中去思考和推进,切实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合作和联动,充分发挥妇联调解的优势和作用,通过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促进家庭纠纷妥善解决。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0年,市妇联与市中级法院建立了诉讼调解与妇联调解衔接机制,开通了妇联参与诉讼调解的渠道,并明确了妇联调解书的法律效力。2011年初,市妇联又与市司法局合作成立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妇联主导、司法局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妇联的调解工作。至2011年9月底,全市各区、镇(街)妇联均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和成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充实妇联调解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家庭教育专家等担任妇联调解员,并定期开展系统的实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工作资源。在具体操作上,依托各级维权工作站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了工作站的人财物以及协调资源,较好地发挥了妇联的传统工作优势和“娘家人”的亲和力作用。3年来,仅市妇联共受理调解个案69宗,其中法院委托的6宗;全市受理调解个案达到582宗.实现我市妇联调解工作新的发展。
    佛山市妇联借助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契机,牢牢把握家庭主阵地,通过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向社区覆盖、向家庭辐射,把服务送进社区和家庭,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但是一些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不少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妇联还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动服务家庭的工作上新台阶,继续为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积累经验,为平安广东、幸福广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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