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培训系统
 
 
海珠区妇联:海珠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家事案件调解社会化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13-04-08 14:43:00

 

    为化解家事案件中的情感纠纷,达到息诉事了,理性引导的目的,2012年12月13日,海珠区法院、社工委、妇联等部门签订共建协议,整合资源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共建工作,组建 “心・晴・暖万家”家事案件调解中心。该中心的成立,在处理家事案件中实现三个创新:
    一是社会组织参与,纠纷解决途径多元化。“心・晴・暖万家”家事案件调解中心依托妇联主导的“3861我的家”社会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引入社会组织的力量介入家事案件调解。社会组织的介入,比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更能包容多元文化观念,提供多角度的解决方式,在解决情感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二是组建专家团队,调解人员专业化。目前,中心专家顾问团已有14人,联合了穗港两地资源。其中,本地专家9名,香港专家5名。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专家各有所长,其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人,婚姻家庭指导师4人,亲子关系研究专家3人,女性职场辅导1人,高校社工专家3人,还有香港资深社工1名。调解中心根据不同个案的特点约请不同的专家并配备专职社工直接为案主提供疏导服务,或者为一线社工提供调解督导意见。中心还与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专家合作,在个案服务的同时,围绕家事调解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探索符合广州本土特色的家事调解模式。
    三是更新服务理念,调解方式人本化。引入现代社工理念,把当事人作为积极能动的主体,调解人员与当事人平等相待、启发互动,通过引导当事人自我反思,理清思路,实现自我成长,塑造新的人格,让当事人释放郁结情绪,走出心理阴影。自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理个案10宗,其中诉前介入5宗个案,诉中介入2个个案,诉后3宗个案,已结案8宗。通过调解,有的夫妻和好如初不再离婚;有的辨清利弊最终撤诉;有的当事人在解决自己家事后,自愿成为中心志愿者,帮助更多的人走出心理阴霾。
    

版权所有: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粤ICP备13004965号-1  制作维护: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大院 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7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