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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妇联组织积极探索和完善基层维权机制,强化服务理念,创新维权手段,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维权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开展诉前联调有实效
2012年惠州市、县妇联参与诉前联调案件28宗,成功调解26宗,成功率达到93%。主要做法:一是信息通报机制,由市、县(区)妇联的陪审员担任诉前联调联络员,与法院及时互相通报诉前联调工作情况。二是联调衔接机制,在妇联设立工作室,建立诉前联调程序和制度。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法院受案和立案前引导并将案件委托同级妇联进行诉前联调;妇联在接访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即邀请法官参与诉前联调。对诉前成功调解的个案,妇联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而高效地,经济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联调与预警相结合机制。妇联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各级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机构的协调和沟通,针对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影响,制定工作预案和预防措施,从根本上控制矛盾纠纷的扩大。
二、发挥枢纽作用有成效
惠州妇联以“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项目”作为发挥枢纽作用的切入点,加强与社会机构的联系,指导他们开辟维权服务内容,设计并实施了单亲母亲帮扶、“智慧母亲”家庭教育、“快乐母亲”减压、外来女工关爱及社区家庭服务等5个社会工作项目。2012年,维权站凝聚了12个社会机构参与维权服务,并与其中的6个机构开展了项目合作,指导2个社会机构进行了社会组织登记。维权站还建立了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家教指导、就业信息等4支共65名志愿者队伍。
三、保障出嫁女权益有突破
2012年,市妇联以依法推进和舆论引导并举、协议调处和司法行政并举、维权与维稳并举,大亚湾区已经有95%的出嫁女解决了权益问题,保障出嫁女权益取得新突破。首先,联合司法部门指导各地依法审定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审核和规范农村股份章程,纠正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次,建立基层政府领导负责制,惠阳、大亚湾规定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是保障出嫁女集体经济分配权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工作落实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包村组保障出嫁女合法权益。再次,大力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股份分配、协商补偿等多种方式落实出嫁权益;对协议补偿调解成功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优先认真落实出嫁女权益调处工作的村组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给予优惠扶持。十八大“百日防护期”期间,全市各地出嫁女均没有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