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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
四会市妇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坚持实施“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工作,以构筑家暴综合防治网络为基础,以依法维权为核心,以提高广大妇女以及家庭成员综合素质为根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四会市作为全省妇联系统“家庭暴力综合防治”五个示范点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落实责任。2008年开始已正式成立四会市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妇联等10个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确保专门机构专人抓。各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为“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方案,层级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与平安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责任;实现全市13个镇(街道)、153 个村(居)委创建“家庭暴力投诉点”、“妇女维权站” 100%创建,100%服务。同时还制定了家庭暴力投诉受理、跟踪回访教育、家庭暴力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工作在全市扎实推进。
二、构筑反家暴工作网络
我市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了社区(村)妇女组织――司法所――民政――派出所――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庇护站五位一体的反家暴联动机制,构筑家暴综合防治工作网络。
一是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投诉点和妇女维权站。市妇联依托市、镇(街道)、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建设,主动介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全市家庭暴力投诉点和妇女维权站。目前全市13个镇(街道)、153 个村(居)委“家庭暴力投诉点”、妇女维权站的创建率达100%,使家庭暴力案件在基层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2007年12月,市公安局成立四会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室主任兼任鉴定中心负责人。鉴定中心的成立,使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伤情可以得到更及时的鉴定。市妇联要求各家暴投诉点及时将家暴致伤并已被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情况及时上报市妇联,市妇联根据上报案情开出相关优先鉴定意见书送达到伤情鉴定中心,中心根据意见书做出优先安排,使家暴受害者伤情鉴定得到及时处理。
三是成立家庭暴力庇护站。2008年1月9日,由四会市妇联和四会市民政局共同创办的四会市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站挂牌成立,庇护站设立在四会市福利院内,与四会市福利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庇护站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而暂时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救助,帮助解决食宿问题,还提供法律帮助、医疗救助、心理咨询和培训就业等一条龙服务,为冲突双方提供一条淡化矛盾的纽带,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四是组建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已组建了以村(居)妇女主任、镇(街道)妇联干部、市直单位妇委会主任、公安人员为主要成员的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对平时家庭纠纷较多的妇女结对帮扶,发挥了收集舆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医疗救治、就业培训、心理辅导配套服务机制。市妇联与就近庇护站的市人民医院签订协议,确定该医院为家庭暴力医疗救助点,凡家暴受害者入住庇护站后,在该医院医治时可减免部分诊疗费,并可接受免费心理辅导服务。市妇联还与市劳动保障局签订协议,凡家暴受害者入住庇护站后,可根据自己需求在女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得到免费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其尽快自立,走出困境。
三、加强法律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我市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结合“四五”“五五”普法教育、“三八”维权周,“12.5”反家庭暴力日,以活动为载体,深入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深入推进“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通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会议要求在全市掀起“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高潮,在全社会倡扬“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以小“家”的和谐稳定促进大“家”的美满和谐。同时,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五、加强调处,依法维权。
各级妇女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调处家庭暴力问题,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是及时调停。我们充分发挥志愿者、家庭暴力投诉点、派出所的作用,对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提前介入,做好思想教育和家庭矛盾的调处,避免家庭矛盾升级为家庭暴力,将家庭暴力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依法处理。我市公安部门把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处警范围,对构成犯罪的家暴行为及时立案审理;对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施暴者,起到很好的震慑教育作用。2009年1日起至2012年5月止,我市派出所共接到家庭暴力案件报警2宗,全部及时出警处理;全市家庭矛盾纠纷信访1180宗,介入调解率为100%。
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预防暴力发生、制裁施暴者、向受害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和保护,是反对家庭暴力的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各级妇联组织要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各级部门单位,共同创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努力还社会一个文明、进步、平等的新环境。(四会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