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培训系统
 
 
肇庆市妇联:综合防治家庭暴力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12-10-15 17:17:00

  “家安则国稳”。近年来,肇庆市妇联紧紧围绕“建设幸福肇庆”的目标,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围绕平安肇庆建设大局,坚持家庭暴力综合防治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坚持以构建家庭暴力综合防治网络为重点、以依法维权为核心,积极探索“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协作、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有效遏制家庭暴力,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示范先行

  肇庆市把家暴综合防治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作为平安肇庆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与平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加强领导。一是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先后成立由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卫生局、妇联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二是争取重视,层级部署。印发《进一步加强家庭暴力社会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反家暴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部署。市妇联主动协调综治办,每年召开两次碰头会,研究、谋划家暴防治、“平安家庭”创建工作。2010年,市妇联积极参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调处工作调研组调研工作,提出的8条综合防治家暴及家庭矛盾纠纷调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的建议、意见,被《2008年―2010年肇庆市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命案的调查报告》采纳,在《肇庆政法动态》(调研专刊1期)刊登,发至有关市领导和各县(市、区),为各地推进家暴防治和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指导作用。三是示范先行,典型带动。认真组织、指导四会市、封开县开展省妇联“家庭暴力综合防治示范点”建设,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家庭暴力社会综合防治的工作经验,并以推进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掀起遏制家暴、共创平安家庭的热潮。目前,全市家庭暴力社会综合防治工作省级示范点2个,县级示范点2个,镇级示范点9个,村级示范点108个;各地创建平安家庭39万户,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遏制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重点做好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和妇女维权工作者、公安干警、综治维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营造防治家庭暴力,共创平安家庭的良好氛围。

  (一)抓好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以主题活动带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托妇女之家、婚育学校、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等阵地,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图片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倡议书和开展宣传咨询等形式,把家暴防治知识传到千家万户。四会市妇联联合计生局在婚育学校、联合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对新婚夫妻开展遏制家暴、共建平安美好家庭的专题学习、宣传教育;肇庆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司法局举办主题为“远离家庭暴力,共建平安家园”――2010年肇庆市“三八”妇女维权周自行车骑游宣传活动,近2千人参加,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二是启动“百万妇女懂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三个一行动。全市上下联动,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乡村(社区)行”活动、开办一批妇女普法讲堂、策划一组反家暴宣传报道,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共举办反家暴、平安家庭、法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60多场,发放宣传资料近23万多份,受教育妇女群众25万多人。

  (二)抓好骨干队伍培训工作。一是积极推动把防治家暴知识纳入公安干警、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加强公安干警、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公安干警、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是家暴调处工作的重要执法力量,调处工作规范、到位,对家暴案件处理成效非常重要。各地妇联加强公安干警、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推动把防治家暴知识纳入公安干警、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2009年来四会市妇联和公安局连续几年联合举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知识培训班,就公安机关在家暴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干警处理家暴案件的程序,如何把家庭暴力解决在萌芽状态等方面进行培训,特别强调基层派出所和“110”指挥中心要依法受理家暴案件的投诉、报警,及时处理,不得推诿。2011年封开县妇联联合综治办、公安局举办家庭暴力社会综合防治知识培训班,组织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派出所所长、妇联干部100多人参加学习,不断提高公安干警、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依法调处家暴的意识和水平,对发挥综治信访维稳力量统筹解决家暴问题、把家暴调处工作落实到基层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妇联维权干部的培训。市、县两级妇联都把家暴知识纳入当地妇联干部年度培训课程,镇妇联、村妇代会把家暴知识纳入妇女学校、婚育学校的学习内容。四会市妇联每年都举办全市村(居)妇代会主任培训班,专门设立家庭暴力防治知识课程,交流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经验,提高妇代会主任应对家庭暴力事件的实操能力,提高维权水平。三是加强志愿者培训,采取培训班、座谈会以及志愿服务实践提高等形式,着力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2010年以来,参加培训的各级妇联干部970多人次,公安干警540多人次,综治维稳中心(站)工作人员230多人次,志愿者940多人次。

  三、加强部门协作,构筑家暴综合防治网络

  各地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了妇女组织――公安――综治――司法――民政――劳动――卫生七位一体的综合防治家庭暴力联动机制,构筑家暴综合防治工作网络。

  一是推进“心言工作室”品牌建设。各地妇联创立“心言工作室”,由律师、心理医师为妇女群众无偿提供专业的法律、心理和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实行心理疏导先行,力促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2011年11月,肇庆市妇联和端州区妇联联合启动“肇庆市妇女维权志愿服务下基层行动”,进一步发挥肇庆市妇联“心言”工作室工作平台作用,组织“心言工作室”的律师、心理医师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开展服务,积极探索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新模式,促进妇女维权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有效地转变全市妇联组织传统单一接访模式,实现法律帮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维权队伍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提高妇联接访水平,促进家暴等家庭矛盾的化解。目前,市妇联和5个县(市、区)妇联设立心言工作室。

  二是推进家庭暴力庇护站建设。推进民政部门在救助站、社会福利院等部门设立家庭暴力庇护站,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而暂时无家可归的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为冲突双方提供一条化解矛盾的纽带,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目前,我市市级家暴庇护站1个,县级家暴庇护站5个。

  三是推进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建设。推进公安部门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授权县级妇联开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委托书》,为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伤情鉴定。目前,全市县级家暴伤情鉴定中心6个。

  四是推进“家事合议庭”建设。封开县法院2011年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由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成员,统一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制定《家事审判工作流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细则》、《家事纠纷诉讼指引》等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立案范围、审理流程,有效促进家庭矛盾化解和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目前,全市“家事合议庭”2个。

  五是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妇女维权三级工作平台。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工作平台,建立县级妇女维权中心、镇级妇女维权中心、村级妇女维权站(家庭暴力投诉点)三级工作平台。做到“五个统一”――妇女信访案件与其他信访案件一样,由“中心”或“工作站”统一受理、排查、协调化解、督办、建立工作台帐。实行“五联”工作机制――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有力推进家暴等妇女维权信访案件通过综治统筹力量处理,解决妇女信访问题妇联调处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全市设立县级妇女维权中心9个,镇(街道)妇女维权站108个,创建率为100%;创建村、社区妇女维权站、家庭暴力投诉点1572个,创建率为100%。

  六是推进县级“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2010年11月,“12338”妇女维权热线开通到县(市、区),进一步拓宽了妇女表达诉求的渠道。

  七是推进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建设。由社区热心人士和退休教师、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士组成社区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律宣传、心理咨询服务,对平时家庭纠纷较多的家庭进行结对帮扶,做好细致的调解、教育工作,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目前,全市志愿者1530多人。

  四、强化规范运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推行建立“110”接报出警处理家庭暴力联动工作系统。一是将家暴案件纳入公安“110”出警范围。二是制定《“110”接处警规定》、《家庭暴力处警程序》,促进家暴案件调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建立“110”暴力家庭信息档案,并作为“不稳定”类案件进行重点监控跟进,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四是试行“110”接报出警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案件联动工作制度。封开县公安局、妇联综治办联合印发《封开县家暴类案件调处试行办法》(封公〔2011〕6号),规定公安“110”接报出警后,通知管辖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理案件,辖区派出所在24小时内将基本案情报所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妇联,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妇联进一步跟踪调处。镇妇联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案情上报县妇联,县妇联根据案情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调处工作。“110”接报出警处理家庭暴力系统的建立健全,有效推进家暴案件处理在基层。如去年8月2日零时20分,封开县“110”服务台接到莫小组报称其被夫殴打。零时28分,“110”指令辖区派出所处理。经民警到场调查了解,是因其夫喝醉酒引起争执。民警当场进行警告、教育并调解,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妇联进一步跟踪调处,及时制止家暴的进一步发生。

  (二)公安部门制定完善家庭暴力处警程序。公安部门制定《派出所家庭暴力处警程序》,使公安干警对家庭暴力案件处理更加规范、到位,四会市17个派出所都制定家庭暴力处警程序。

  (三)统一家庭暴力投诉受理、处理、跟踪回访教育服务程序。四会市规定凡一般案件,现场调解处理后,由社区居委会妇代会、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分别于7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内,各跟进了解情况一次;对于暴力性、疑难案件,现场处理后,由警务室干警和社区妇代会、社区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分别于7个工作日、14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内,各跟进了解情况一次,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调处工作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家暴事后跟踪服务机制。积极整合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资源,完善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辅导、就业培训和推荐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如四会市妇联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协议,确定该医院为家庭暴力医疗救助点,凡家暴受害者入住庇护站后,在该医院医治时可减免部分诊疗费;与市劳动保障局签订协议,凡遭受家暴伤害、家庭经济困难且无职业的妇女,可根据自己需求在女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得到免费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其尽快自立,走出困境。

  五、强化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各级妇女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调处家庭暴力问题,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调停。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三级网络、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工作平台、公安等部门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对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提前介入,做好思想教育和家庭矛盾的调处,避免家庭矛盾升级为家庭暴力,将家庭暴力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处理。公安部门把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处警范围,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遵循既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又维护家庭团结,坚持调解的原则;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审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施暴者,起到很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三)做好庇护救助服务。充分发挥庇护站、医疗救助点、女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帮助家暴受害者走出困境。如2009年3月,城中街道妇联向市妇联反映:妇女谢某长期遭丈夫李某殴打,经派出所、街道、社区多次教育仍不悔改,谢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每日处于惶恐之中,迫切希望离开丈夫生活一段时间。市妇联获悉情况后,马上将谢某安置到庇护站,为她提供食宿方便;由于谢某一直没有工作,庇护站主动将她送到“女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培训,并为她联系到某商场工作,使她精神有寄托,生活有来源,人身安全有保障。(肇庆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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