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培训系统
 
 
学习借鉴香港社会工作经验推进“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10-08-04 09:42:00

  省妇联“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自2008年8月实施以来,致力于为有维权和信息服务需求的妇女和家庭提供服务。截至2009年底,省站、汕头、佛山、梅州、东莞、中山、湛江、信宜8个项目点共提供咨询服务11097人次、个案服务3034宗、外展服务78万人次、网站访问350万人次。项目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服务理念、工作机制、人员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制约,也存在服务不够规范、服务实效不高等不足。为此,今年6月省妇联组织项目实施人员到香港家庭福利会、香港明爱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以师徒跟班方式体验、学习和借鉴香港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的经验。

  一、香港社区的社会工作特点。香港社会福利署按人口分布情况设置了61个社区“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市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整体上,香港社会工作有如下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政府购买社团服务。特区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社会工作服务,而是以专项经费购买社团提供服务,政府提出社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明确完整的绩效考核制度,社团经过竞争取得服务资格,从而形成统一、完整的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系统。二是实行专业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目前已有1万多名注册社工,他们在机构中一般担任专业和管理工作,有一套规范的职级评定和晋升制度,工薪待遇大体与公务员相当。三是社工服务理念鲜明,倡导并且遵循平等、尊重、民主、接纳和助人自助的理念开展社会工作,很受社区居民欢迎。四是工作人员高度敬业,提供规范化服务,非常注重社会实效。

  二、借鉴香港经验,增进项目实效。通过体验式考察学习,我们认为可在如下几方面结合实际借鉴香港经验,进一步完善项目具体实施:一是引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使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工作更加体现科学精神,更加凸显人文关怀,更加贴近妇女需求,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提供实质性服务。二是转变传统维权工作模式,借鉴香港社工个案、小组工作的实务和技巧,变被动为主动,使案主从“由人助”转向“自助”,切实提高案主自助能力,增强服务的实效性。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志愿者的作用,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危机介入等专业个案跟踪服务,探索用小组工作方法为特定的妇女群体开展婚姻关系调适、亲子教育、单亲母亲等“同路人”小组互动活动。四是实行站长管理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工作流程,设计个案接案、计划、跟踪、评估、结案等表格,细化项目评估办法,实现工作目标清晰、可量、可达、实际。

  三、进一步提升项目社会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力。基于社会制度层面的差异,妇联实施项目不可能照搬香港社会工作的模式,但在完善项目的机构管理、服务运作、资金筹措、社工义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全可以借鉴其成熟经验。为此,我们应采取三方面措施来进一步提升项目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项目可持续发展。争取省财政对项目第二期的支持,增加项目服务站点,扩大项目受众面;争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使现有的服务站能进一步发挥作用,切实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预防和解决日益增多的各种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推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提升项目专业服务水平,多形式地扩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伍,以保障项目的可持续。三是逐步建立与民政、劳动、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以及时满足妇女群众对婚姻家庭、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需求。(省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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