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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共同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谭琳率队到广东调研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家事审判等工作。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省妇联副主席许红陪同调研。
4月17日上午,调研组视察了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并在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三级法院、妇联、民政部门汇报。与会人员结合我省实践经验,就民事审判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家庭暴力举证和认定、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放和执行情况、保障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关系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午,调研组在省法官学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在穗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相关当事人的意见。与会人员就调研组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展开热烈地讨论,并对民法分则亲属编的编纂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还赴深圳视察和调研相关工作。
调研组充分肯定广东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经验。谭琳表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率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创新离婚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深圳将婚姻家庭调解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给予财政专项保障,这些理念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她希望,广东可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好经验、好做法。
谭琳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不少利益矛盾冲突折射影响到家庭,使妇女儿童老年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障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审慎全面地考虑问题,特别要在具体工作中传递和彰显平等、公平、相互尊重等价值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