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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0日,省妇联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妇联主席阎静萍作会议工作报告。
阎静萍主席在回顾2014年工作时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有力有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源头维权工作。大力推动我省反家暴立法进程,形成并修改完善《广东省家庭暴力防治条例(建议稿)》。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导。落实农业部、全国妇联《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会议纪要》精神,推动有关部门将妇联组织纳入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小组,推动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保障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制订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210项建议、提案,努力在源头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大力推进维权服务在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聚焦妇女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接待办理群众信访、电话及网络投诉35716宗。不断提升12338妇女热线服务质量,强化远程救助和法制宣传的功能,坚持开展主席接听12338妇女热线活动,省、市、县妇联主席接听处理热线电话794宗。积极帮助困难妇女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000多宗。争取省财政1500万元实施第三期“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推动全省设立服务站增至25个,辐射建立分站122个,服务妇女群众288万人次,帮助争取经济利益达2593万元。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新创建30个省级示范村(社区),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指标,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引导广大群众以家庭小安促进社会大安。
阎静萍主席在报告2015年维权工作任务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作用。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用全会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广大妇女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规政策,帮助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利用“三八”维权周、“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充分运用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和妇联宣传阵地,积极发挥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多形式、全方位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支持、参与、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省妇联将以“建设法治广东・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三八”节主场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强调要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宣传和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将2015年确定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组织开展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继续推进“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组建由各部门和各领域学者组成的专家库,组织专家在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实施等环节进行性别平等评估,进一步促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契机,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更多进入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要扎实做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和谐发展。强化立法参与和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相关工作,依据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推动加快我省《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的立法进程。抓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时机,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培训和登记颁证工作。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妇女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家庭暴力预防遏止机制、妇女舆情监督回应机制、特困妇女救助机制,确保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长效化。强化法律服务。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及时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实现基层妇女维权在家门口。加强12338妇女热线的规范化管理,大力实施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配合法院推行完善家事审判合议庭,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心理辅导、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要办好十件妇儿民生实事,其中之一,就是为困难妇女提供1000宗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