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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莲
(2013年12月4日)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姐妹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在湛江这个美丽的滨海城市,举行“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天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 维护妇儿权益”,500多名群众踊跃参加,活动得到了湛江市、赤坎区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谨代表省妇联,向参加活动的姐妹同胞们致以良好的祝愿!向始终关心、支持妇女事业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们,向湛江市、赤坎区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司法等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也是妇联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节点。今年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我们要按照全国的要求,以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合法权益、促进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法制氛围、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维护法制权威。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希望:
一是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首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的工作报告,体现了党对男女平等的深刻认识和对妇女主体地位的尊重,标志着党对于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继承和发展,是公共政策层级的提升。我们要抓住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有力推动我国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进程。
二是各级妇联要主动作为。要注意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妇女维权热点、难点,认真做好禁毒、防治艾滋病、反对家庭暴力、预防女童性侵宣传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知识的普及,努力满足妇女的法律需求。要创新联系妇女、宣传妇女的方式方法,借助好全媒体资源以及妇联自身宣传阵地,利用好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传播手段,大力推进法律知识普及到妇女、深入到家庭。
三是希望广大妇女积极学法。广大妇女要增强自主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事关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合理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勤学法、真懂法、严守法、会用法,借助法律,创造幸福美满生活。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