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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与家事审判研讨会召开。
省妇联副主席徐春莲、省法院副巡视员陈佩霞、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出席。
由省法院、省妇联、省法学会主办,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省女法官协会、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协办的妇女维权与家事审判研讨会,于2013年3月27日在广州召开,省妇联副主席徐春莲、省法院副巡视员陈佩霞、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出席并分别致辞,协办单位领导,来自高校、研究机构的法律专家学者,以及基层法院、妇联的业务骨干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创新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会议主题,认真探讨、分析我省家事审判试点工作中已经实践的创新性举措、做法的理论支撑、现实基础和法律效果,结合家事审判实践,联系民诉法、继承法修改,积极提出破解妇女维权难点、焦点问题的对策、建议。
2012年,我省法院每年新收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案件达5.6万件,近三十年来的年均增幅达到近20%。省法院、省妇联从2010年3月启动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开始在中山中院、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等1个中院、6个基层法院试点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在全国属于首创。在取得初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去年,广东又新增8个基层法院为试点,试点法院增加到15个,家事审判合议庭受案范围也从试点初期的10类增加到13类。试点以来,我省大胆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审理制度、调解机制、司法延伸服务和人身保护裁定制度,家事审判合议庭工作不断深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制度成果,实现了依法审判和妇女维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个“有机统一”,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最高院、全国妇联以及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三年来,试点法院每年的结案率都保持在90%以上,部分试点法院的结案率甚至达到100%;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70%,远高于近几年我省基层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水平;平均上诉率不到10%,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我省各级法院将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受案范围将扩大至所有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