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培训系统
 
 
广东省妇联系统2012年信访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13-02-26 15:59:00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妇联系统2012年共受理信访投诉34429件次。其中,政治权利类16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0.5%;婚姻家庭类22499件次,占65.3%;劳动权益类3156件次,占9.2%;人身权益类1221件次,占3.5%;财产权益类1458件次,占4.2%;文化教育类315件次,占0.9%;其他类5616件次,占16.3%。
    二、主要特点:
    1.全年信访总量明显下降。2012年比2011年下降4969件,下降12.6%;比2007年下降11158件,下降24.5%。
    2.婚姻家庭权益问题仍然是信访的主要问题。2012年婚姻家庭权益共计22499件,占信访总量的65.3%,和2011年持平,比2007年上升10.4%。婚姻家庭权益类是妇联信访热点,主要原因是:一是妇女维权意识觉醒,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态度较以往更加开放;二是妇女更加追求夫妻和睦、家庭和谐,希望借助组织力量解决;三是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处理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的信任。
    3.妇女反映问题集中在家庭暴力(18.2%)、子女抚养(12.9%)、配偶有外遇(12.5%)、同居纠纷(7.7%)等,其中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等问题比去年有所上升。
    三、需要社会关注的几个问题
    1.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投诉持续增长,2010年3874件,占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的15.4%,2011年4215件,占16.1%,去年4102件,达到18.2%,家庭暴力的形式除传统的夫妻间暴力外,父母特别是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同居伴侣间、离婚后前夫前妻间实施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阳江曾某虐妻、珠海小艺艺被继母虐打等恶性事件,反映家庭暴力问题仍不容忽视。2010年来,省法院和省妇联共同推动家庭暴力人身保护裁定的实施,在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等试点法院试行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对同居伴侣间发生的家庭暴力发出人身保护裁定,扩大了人身保护裁定的适用范围。司法保护的强化,为受暴妇女儿童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护。
    2.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共计2779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的12.9%,2011年2982件,占11.4%。子女抚养问题主要集中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后子女探望、抚养费给付等方面。其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正在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问题值得关注。现行的婚姻法对这一阶段的子女抚养问题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夫妻关系破裂后,一方为了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采用各种手段控制孩子。去年,多起投诉涉及离婚前一方将孩子抢走后离开居住地,藏匿孩子等,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有的还导致子女无法接受义务教育、无法接受必要的医疗治疗,导致法院难以判决、判决后难以执行。这种以隔断孩子与父母亲情的手段强行取得抚养权的方式,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对父母的情感也带来伤害,影响家庭和社会和谐。
    3.恋爱同居纠纷
    去年恋爱同居纠纷投诉共计1737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的7.7%。主要反映在:一、女方因恋爱、同居引起的流产、引产导致身体受到损伤,希望男方给予赔偿;二、女方未婚情况下生育,男方拒不承认或抚养孩子。部分投诉妇女年龄较轻,对男方毫无了解便与其发生关系,怀孕后男方拒不承认,女方连男方的基本情况都无法提供,造成维权十分艰难。部分投诉涉及已经离婚的夫妻,因种种原因仍共同生活,女方怀孕后,男方拒绝复婚,造成女方流产、引产,情感和身体均受到很大伤害。这类问题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妇联组织仅依靠调解手段,如对方不予配合,难以强制对方承担责任。因此,需要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健康的恋爱观婚姻观,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女性遭受性侵犯问题。
    妇女及未成年女性遭受强奸、猥亵投诉共223件,占全年信访总量的0.6%,2011年213件,占0.5%。去年,省妇联、省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查报告,呼吁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女性的保护。一年来,工作未取得明显成效。部分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女童小组、妈妈小组等活动,注重提高意识,提前预防;部分通过对受性侵女童及家庭的心理干预、困难救助、维权指引,注重事后干预,减低伤害,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加强未成年女性特别是女童的性教育,推动对幼儿园、小学教师的专门培训,提高公安干警侦办此类案件的保护意识和处理能力等,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女童的安全。
    受前夫骚扰问题。
    去年全年受前夫骚扰问题投诉201件,占总信访量0.6%,2011年全年共计274件,占0.7%,2010年152件,占0.4%。近两年投诉前夫骚扰甚至实施暴力的情况有所增加,2013年2月,湛江市坡头区居民陈德胜在前妻的家庭聚会上引爆炸药,前妻和女儿均被炸死,引发了社会关注。受害妇女在收到前夫骚扰或威胁而求助时,因为双方曾经是夫妻,有关部门通常当做家庭纠纷来处理,对侵害一方的限制、处罚和对受害方的保护力度不够。
    遗弃或拒绝抚养子女。
    去年遗弃家庭成员投诉共102件,占信访总量的0.3%。其中遗弃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较为普遍,形成“失养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这些儿童的父母在世,部分有劳动能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放弃或拒绝抚养自己的子女,不得不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抚养,或者由民间慈善人士或机构代为抚养,生存和教育环境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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