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东省妇联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妇联机关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内设机构七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外,机关党委和机关工会属内部工作机构。
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5个,分别为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广东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
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主要职能是:对本省妇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和政策研究;组织有关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建立全省妇女信息网络,了解妇女工作动态和社情民意。
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和开展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对妇女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案件;受委托为经济困难妇女儿童免费代理诉讼和撰写法律文书。
广东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主要职能是:对0―6岁儿童生长发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应用研究,宣传、推广、普及科学育儿科研成果;组织建立科学育儿实验基地信息网络,培训基层儿童工作者;组织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的项目。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主要职能是:培养三年制的全日制高职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传播文化与服务社会。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艺术设计与信息技术系、应用外语系、管理系、文化艺术系、经贸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图书馆等教学教辅机构以及党委办、行政办、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校企合作办、继续教育学院等管理机构。
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主要职能是:组织妇女儿童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开展心理、卫生保健知识、婚姻家庭问题咨询和社区服务等工作;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信息指导服务;组织志愿者对妇女儿童开展帮扶服务。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培训活动部、家庭服务部、物业管理部、设备维护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会机关本部共有行政编制44人,实有43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实有5人;离休人员8人,行政退休人员48人。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退休人员2人。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2人。广东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编制6人,实有5人,退休人员1人。以上人员除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外均为财政拨款统发工资,事业编制退休人员为财政拨款,单位发放工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编制390人,实有267人,退休人员45人,属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编制30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6人,属于经费自理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经营收入。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5年度收入总计24809.7万元,支出总计24809.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18.75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项目。如: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项目,2015年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等。三是女子学院学杂费收入增加。四是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经营收入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2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47.26万元,占63.22%;事业收5874.19万元,占27.41%;经营收入1420.95万元,占6.63%;其他收入586.28万元,占2.74%。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92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4.59万元,占57.26%;项目支出7193.17万元,占38.02%;经营支出893.17万元,占4.7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782.5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7.4万元,增加9.4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项目。如: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项目等。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1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36%。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8.59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项目。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项目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1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1.86万元,占24.95%;教育(类)支出8371.17万元,占62.89%;科学技术(类)支出8.26万元,占0.0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5.1万元,占3.9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1.8万元,占7.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万元,占0.33%;节能环保(类)支出19.65万元,占0.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9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经费”,“2015年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经费”,“201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经费”等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如:财政部2014年第四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等。三是2015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7万元,支出决算为38.93万元,完成预算的4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的27.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1万元,完成预算的6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26.9%。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省妇联机关实施了车改,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9万元,与2014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我会出国(境)团组11个、2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工作磋商支出7.19万元,主要用于赴港澳参加有关联谊活动及工作磋商等。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21 万元,比2014年减少了39.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减少了39.53%,主要原因是省妇联机关实施了车改,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3.21万元,平均每辆2.11万元。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 8.5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52人次;外事接待3批次,7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外宾团、港澳代表团等。
(八)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8万元,支出总计108万元。收、支与2014年相比各减少215万元,减少66.5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扶持项目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省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2万元,比2014年增加5.1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用上涨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省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61%。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妇联共有车辆1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1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培训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