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推荐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办字[2011]1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并经省妇儿工委审核确认,拟确定省教育厅等4个单位为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罗娟等8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候选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1年11月3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形式向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一、先进集体4个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8名
罗 娟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省妇儿工委委员
邓群芳 珠海市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杨致钦 省人社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省妇儿工委联络员
钟作勇 省统计局社科处主任科员、省妇儿工委监测统计员
孔敏莉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黄淑莉 汕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蔡雪香 韶关市仁化县妇联主席、县妇儿工委副主任
吕坚坚 肇庆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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