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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1-08-02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挖掘和培育更多的女性书法篆刻人才,提高文化艺术修养,充分展示我省女书法家的艺术风采,广东省妇联、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广东省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妇联、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中山市妇联、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凡在广东省居住、工作和生活的18周岁以上女性书法篆刻家和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展览主题和作品内容

  以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共建幸福广东和创建广东文化强省为主题的优秀诗词、格言、警句和歌赋等均可作为本届展览的主创内容,及其它内容健康的诗词、联句。

  五、展览要求

  (一)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宣,竖幅(不收横披、手卷、册页作品,不收托底和装裱件)。篆刻作品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

  (二)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填写《广东省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投稿登记表》,附在作品右下角。

  (三)投稿者须从邮局汇寄参评费每件20元人民币(附汇款凭据复印件)广东省女书协会员免收参评费。

  (四)投稿时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女书协会员附会员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附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五)因人力所限,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

  (六)作品评选

  邀请省级专家进行评审,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50幅,入展作品编入作品集,并赠送每位入展作者二本。入展的作者具备加入广东省女书协条件之一。

  (七)收稿时间和地址

  即日起至2011年9月20日止。投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陵园西路17号广联礼堂二楼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邮编:510063,联系人:李中林、周 静,电话:020-87179503,手机:13076876952。信封面左下角注明“省女书家展”字样。

  (八)展览及出版

  将于2011年12月初在中山市中山美术馆举办作品展开幕暨《广东省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作品集》首发式。展览首展后,拟在省内部分地区巡回展出。

  六、其它事项

  (一)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二)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展览组委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