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6·26”国际禁毒日宣传联合行动的通知 New
吉林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权益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禁毒办发[2010]1号),切实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根据《2011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禁毒办发[2011]2号),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联合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原则上定于2011年“6・26”国际禁毒日当天
地点:重点在城乡基层社区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年度宣传主题是“青少年和合成毒品”,此次联动主题定为“关注青少年,不让合成毒品进我家”。
三、内容、形式
此次联合行动,要积极与禁毒、综治、司法行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及其他禁毒法律法规,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利用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村(社区)妇女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尤其是流动留守妇女儿童、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妇女儿童、有涉毒行为妇女儿童,集中开展普及毒品预防知识的专题活动。同时,因地制宜开展亲情帮教主题活动,动员社会帮助关爱涉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吸毒人员的管控、挽救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亲情帮教工作,解除吸毒人员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
四、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组织开展此次联合行动,作为妇联组织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自觉抵制毒品,构筑家庭防线,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贡献力量。
二要整合资源、抓好落实,以开展此次联合行动为契机,将《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妇联“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阵地开展“流动课堂”,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依托“平安家庭”创建,继续做好“无毒家庭”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妇女禁毒自治组织,加强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合禁毒、邮政部门开展“毒品知识进万家活动”。
三要加强宣传,积极造势。全国妇联将通过腾讯网官方“微博”,开通“女性朋友,你愿意承诺拒绝毒品吗”话题讨论(具体参与方式另行通知),邀请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受众参与承诺活动,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可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包括新兴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宣传此次联合行动。
请你们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活动典型案例、好经验、好做法和有关图片音像资料,请于2011年7月10日前上报。我们将通过适当的形式加强宣传交流,扩大影响。
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拟给予伍千元宣传活动经费。
联 系 人:袁 虹
联系电话:010-65103173
邮箱:weiquanyichu@126.com
全国妇联参与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妇联权益部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