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表扬珠海市妇联等14个单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决定 New
各地级以上市妇联,顺德区妇联:
201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级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的部署,把实施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一项关注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争取支持,着力抓好宣传发动、培训服务,并在出台政策、工作机制、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切实解决了妇女创业增收资金问题,使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妇女得到扶持,为促进我省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更加积极有效地开展,广东省妇联决定对在这项工作中敢于先行先试,并取得实效的珠海市妇联等1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妇联《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粤财社[2009]326号)的有关精神,对通报表扬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方法,分别给予1-3万元奖励,作为各级妇联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经费补充。
省妇联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在深入推进我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级妇联以受表扬的单位为榜样,提高认识,强化服务,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推动我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通报表扬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通报表扬名单
一等奖(2个):
珠海市妇联 肇庆市妇联
二等奖(6个):
韶关市妇联 梅州市妇联 惠州市妇联
阳江市妇联 湛江市妇联 云浮市妇联
三等奖(6个):
广州市妇联 汕头市妇联 东莞市妇联
江门市妇联 茂名市妇联 清远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