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促发展 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在广东省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12月28日)
温兰子
各位执委:
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向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迎来新机遇、收获新硕果的一年,也是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机遇,围绕主题主线,突出妇女民生,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开局。
一、加强源头参与,推进妇女参政取得重大突破
抓住各级党政班子换届机遇,把提高妇女参政程度摆上重要日程,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一)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实现历史新高。推动在《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政策法规中刚性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并在候选人、选举、补选等程序上对确保女性当选作出明确要求,为推动女性进“两委”给予有力保障。加强培训、培养基层妇女后备干部,保证了村、社区换届时女性有人参选、有人可选。及时掌握换届动态,换届后期,针对有52个村、社区“两委”未配备女委员的情况,组成督查组,由省妇联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存在空白点的6个市,与市、县(区)分管领导、妇联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策,推动采取定位补选、聘用、下派等各种措施进行补选。至10月底,全省25370个村、社区“两委”首次实现100%配备女委员,共有42489人,占“两委”委员总数的29.3%,比上届提高11.8个百分点;共有20142名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占村妇代会主任总数的99.4%,比上届提高12.7个百分点。
(二)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向省委汇报请示,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推荐任用的优秀女干部名单,得到省委及组织部门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进一步重视。省委在《关于认真做好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中,明确了妇女参政的一系列刚性指标,要求市四套班子和纪委班子、县党政班子中,至少各配1名女干部,交叉任职的不重复计算;市、县党政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要比上次换届时上升;重视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市县党政正职;全省内市党政正职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所辖县数较多的市,县党政正职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市、县党政正职中女干部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全省各市按照省委的要求,有序推进换届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有1758人,占15.3%,其中乡镇党政正职女性有161人,比上一届增加52人。省妇联积极向各级党委建议使用女干部的和推荐优秀女干部,得到重视,收到较好的成效。
此外,省妇联积极建议提高新一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省委在有关文件中规定:“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市、县、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分别不低于25%、24%、23%”,为提高我省妇女参政程度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加强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妇联优势
抓住社区这个重要领域开展贴身服务、贴心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化解基层矛盾,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彰显了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优势。
(一)强化参与力度。成立了以温兰子主席为组长的省妇联社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研究妇联参与社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开展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专题调研,与中科院、中山大学合作举办社会政策国际论坛,召开全省市妇联主席工作现场会,从理论到实践层面研究推进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政策调研与设计,对我省《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和7个配套文件提出修改建议。东莞、佛山等市妇联推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在参与决策、承接服务、投入经费等方面支持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二)强化创新意识。引入社会工作理念,组织有关市妇联的工作骨干到香港、澳门学习考察、培训实习,鼓励妇联干部考取社工证,使妇联开展的社区服务朝着专业化、个性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注重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形成“社工+义工+妇工”的社区工作模式,壮大社区工作力量、延伸妇联工作手臂、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我省巾帼志愿者工作实现了从阶段性向经常化、从服务个别群体到服务多种群体、从服务形式单一到服务多样化的转变,并开始从关注受助个体拓展为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更高层面的效益。这些经验得到肯定,全国妇联在珠海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刊登了13篇原创稿件,人民网、新浪网等各大网站进行了转载。雷于蓝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朱明国副书记对广东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经验作出批示鼓励。加强联系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女性为主的行业协会以及女性社团等团体会员,调动团体会员服务妇女群众的积极性。在率先于全国建立省一级社会组织妇工委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市、县加快组建工作。联合省民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意见》,召开了社会组织妇女工作会议。省妇联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做法及设想得到陈至立副委员长和朱明国副书记的批示肯定和表扬。
(三)强化载体建设。总结推广各级妇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项目、社会筹资项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以服务站点的建设带动社区服务的拓展。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首期8个项目点圆满结项,又争取到省财政拨款1500万元支持开展第二期项目,新增8个服务站点,覆盖全省2/3以上的地级市。省妇联康怡老人活动中心发挥特色,全年为社区老人提供了1.5万人次的服务。各级妇联建立的劳动力市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女工”、“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母亲加油站”、“妇女成长”工作坊等一批服务载体不断发展壮大。社区服务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并向农村拓展,争取了省委、省政府1900万元经费支持,拟分三年在全省建设500个“妇女之家”示范点,现已建127个,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培训、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11项服务。陈至立副委员长对我省开展“妇女之家”的工作给予表扬。
(四)强化维权服务。立足社区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省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首期8个站点3年共接受群众咨询2.8万人次,开展户外宣传活动1419场;开展个案服务6289宗,服务妇女近3万人次,办结率达94.9%,为受助妇女争取经济利益达760多万元,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全国妇联的肯定。全国妇联将服务站列入妇联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推动县、镇、村三级妇联组织12607个基层维权站(点)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级平台开展工作,解决基层妇联人力、经费、场地不足的问题,使妇女的维权诉求得到及时处理。仅今年1-9月,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就解决了1.65万宗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加大反家暴的社会宣传和司法救济工作,利用包括网络在内的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孩子非私人财产,家暴不是家庭私事”的主张;及时慰问和帮助受害者,抨击家庭暴力;开通维权博客和微博,开展“广东省妇女儿童舆情监测”,分析有关热点问题。巩固去年开设家事审判合议庭的试点成果,联合省法院新增8个合议庭,强化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司法保护措施。东莞市妇联建立“女工俱乐部”,开展新莞人女工联欢等人文关怀活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有效维护女职工尤其是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妇联维护外来务工妇女权益体系建设工作得到王兆国副委员长的批示肯定。
三、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施民生实事惠及广大妇女
抓住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办好妇女儿童十件民生实事,妇女儿童得到实惠,汪洋书记、朱明国副书记给予充分肯定,社会各方反响热烈。
(一)着力加强妇女培训转移就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学校及各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的作用,加强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家政服务培训和职介工作,帮助一大批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开展女致富带头人培训,增强其示范带动妇女致富的能力;巩固和培育“农民车间”“大嫂工作坊”“田头车间”等就业载体,帮助农村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实现家庭增收;配合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为女大学生、妇女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全省培训妇女152万人次,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52万人。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着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共享人社部门工作平台,在贴息资金、担保机制、贷款程序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与省农信联社建立10个农村妇女创业贷款试点,召开全省妇女小额贷款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争取到省政府、省财厅的高度重视,从今年起至2013年,拨款3200万元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此外,得到省妇联兼职副主席翟美卿大力支持,捐款1000万元成立“香江女性创业基金”,将存款利息为贫困妇女创业贷款提供贴息。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培训,推动完善贷款程序。各地妇联推动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珠海市财政局提供1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和20%贷款风险代偿金,发放贷款1000万元;肇庆市争取到市财政把贴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清远市财政提供贴息资金400万元,发放贷款900多万元;云浮郁南县拿出1000万元扶贫基金担保小额贷款,重点向农村贫困妇女倾斜;江门市以购销合同代替营业执照,破解农村妇女申请贷款的难题。全省共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24亿元,直接惠及妇女5000多人。
(三)扶持培育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组织。争取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支持资金1000多万元,共同创建种养、林业等方面的省级巾帼创业示范基地44个,培训女能手1万多人;指导帮助基层妇联培育妇女专业合作组织132个;争取省财厅从中央财政扶持项目中拨款390万元,扶持30个省级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一大批妇女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南方大豆种植基地项目,今年春夏两季建立基地98个,面积6518亩,辐射带动农村留守妇女种植2万多亩,并催生了一批专业合作组织。
(四)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着力增强妇联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印发《2011-2015年广东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将培训资源向镇街、村居倾斜。全省培训镇(街)女干部2207人,培训村、社区女干部16469人,借助启璞计划培训310名女村书记、主任。举办全省妇联系统办公室、宣传、维权、家庭教育、妇女之家等工作培训班或专题会议,依托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送培训到基层,共培训妇联干部近4000名。
(五)救治贫困妇女儿童。依托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募集500万元,为近500名贫困妇女“两癌”患者、“先心病”患儿提供救治;全省各级妇联争取社会资源,为79.5万名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关爱行动”,为近20万名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两癌”普查。
(六)为困境儿童提供助学、助教、助养。关爱特殊群体儿童,募款为2000名散居孤儿提供每人1000元的生活援助。联合全省各级妇联、省总工会女职委、省直机关妇工委扩大“爱心父母大联盟”,自2007年至今年10月,全省发动爱心父母35万人,帮扶困境儿童48万人次,帮扶款达2.5亿元。在流动、留守等困境儿童群体中开展“母亲支持小组”“亲子成长营”等活动。与社会机构、企业合作,争取资金230多万元,实施“让我玩”“流动图书室”等多个帮扶项目。
(七)实现困难妇女儿童维权在身边。借助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12338维权热线、综治维稳三级平台等载体,提高妇联维权服务的便捷性、有效性。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妇联全面开通12338维权热线,20个市开通至县,保障了群众可随时随地拨通电话寻求帮助。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举办100人以上的普法宣传活动800多场,参加人数达60多万人次。完成150宗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困境妇女儿童维护了合法权益。
(八)扩大家教知识传播覆盖面。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努力实施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项目,并争取省财政500万元经费扶持。培训省级“金牌讲师”400多名,指导帮助全省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10400场,受益群众达400多万人次。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将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职能纳入社区居民服务功能,全省共培育儿童友好示范社区104个。
(九)加大扶贫助困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活动。争取省政府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纳入了今年全省“十件民生实事”并优先安排。各级妇联加大筹款和督办力度,全省共援建1118套“母亲安居房”,其中,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筹款606万元援建606套,争取省海洋与渔业局118.5万元资金援建79套,各地妇联自筹和争取政府配套资金506.7万元。继续争取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捐款1000万元,为5000户贫困母亲家庭援助每户2000元购买生产资料,实现家庭增收。各级妇联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双到”任务,坚持扶贫与扶志、造血与输血、发展经济与促进社会和谐三结合,种养、加工、劳务输出三业并举,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姐妹情深10元捐”活动,全省共为“扶贫济困日”活动筹善款825万元。省妇联向挂钩扶贫村累计投入600万元,实现了贫困户增收、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变、村风民风好转,被评为省扶贫工作优秀等级和插红旗单位。
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制度健全、工作透明、效率高,2009年更名以来共筹款7181.8万元(不含实物),为妇女儿童办好事、解困难,进入福布斯首度推出的“中国最透明的基金会”排行榜前十名。省妇联“单亲特困母亲‘四援助’项目”在首届“中华公益慈善典范”评选活动中获得“十大女性公益品牌项目”,翟美卿获得“十大女性公益人物”荣誉称号。
四、加强活动策划,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作为
抓住重要节日、重大事件,运用全媒体的手段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觉追求。
(一)弘扬革命传统。举办以“学党史 忆妇运 明使命 跟党走”为主题的纪念建党90周年“五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陶斯亮谈革命母亲曾志”报告会,开辟建党90周年网络宣传专栏,组织妇女学党史唱红歌,坚定广大妇女的理想信念。省妇联、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市妇联、顺德区妇联、江门市蓬江区妇联在组织妇女参与“党史知识网络竞赛”中荣获全国妇联的优秀组织奖。河源市妇联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电影《啼血的歌声》,宣传革命女英烈事迹。宣传表彰“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组织巾帼创先争优座谈会,激励职业女性岗位奉献、岗位建功。承办汪洋书记接受小记者采访活动,汪洋书记回应了儿童发展中的食品安全、社区环境、教育改革等热点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好评,促进了儿童成长环境的改善。成功举办“红色穿越•幸福成长”庆“六一”儿童节活动,老红军、原省委书记吴南生传递火炬,激励广大少年儿童传承革命薪火,活动得到媒体热捧和全国妇联的高度评价。
(二)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新年伊始,联动全省12个市妇联,开展“春游绿道•万家同乐”暨“新年新人新路集体婚礼”活动,通过游绿道、征文和摄影比赛,在妇女中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汪洋书记、时任省长黄华华等多位领导出席,与群众同乐。活动推动了千家万户畅游绿道,崇尚自然环保,追求绿色文明。省妇联坚持三年利用“三八”节号召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春游,影响大、效果明显。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广东妇女出游人数位居全国前列。广州、江门等市妇联以及深圳市妇联分别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大运会服务工作,在美化环境、参与志愿服务中提升家庭成员的文明程度。
(三)倡扬优良传统美德。为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家庭成员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家庭角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省妇联这两年推出了“好父亲好母亲”“好丈夫好妻子”的评选,通过评选的过程,引导广大家庭自我教育提高,弘扬家庭美德。今年一千多人参选“好夫妻”,一周内网络投票超千万。此外,通过组织“书香家庭”的评选,引导广大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提高文化素养。联合家庭期刊集团、中国社会学学会举办“华人社会和谐家庭论坛暨第九届全国家庭问题学术研讨会”,聚集华人专家学者探讨研究华人家庭文化。举办“幸福广东”工农论坛、创办“幸福沙龙”公益家庭生活教育讲堂,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小悦悦”事件发生后,省妇联领导及时前往探望慰问,在广东女性E家园开辟讨论专栏、组织专题座谈会,引导舆论朝积极、理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五、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实施“两纲”和编制新“规划”取得显著成效
狠抓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和新规划编制两大任务的有效落实,积极履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职能,努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一)周密组织纲要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积极协助省妇儿工委,组织安排我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终期评估,协调指导省成员单位完成自评、各地市完成终期评估。雷于蓝副省长、温兰子主席及省妇联分管领导亲自率队,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认真接受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实施检查组对广东的评估检查。检查组对广东的工作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高度评价广东实施“两纲”创出许多经验,并在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指标监测统计预警制度等7个方面实现全国率先。
(二)创新谋划我省妇女儿童新十年发展蓝图。为使规划的制定更加体现科学民主和符合实际需要,协助省妇儿工委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网络问策,以南方网为主要平台,以关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教育、健康、社会福利和环境为论题,采取主贴讨论、专家在线、网友跟贴、网络问卷、网友座谈等方法,广征社会意见。新规划网络问策反响热烈,仅一个月,点击流量超过27万人次,网友建议1100多条,近14000人参加了网络问卷调查。同时,组织各界专家、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女市长,对两个新规划文本严谨论证、反复修改。省级新规划已经省妇儿工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审批。新规划在我省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定位、增设新领域以及重点实施项目、设置广东特色目标指标、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
此外,大力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加强妇女统战联谊。举办了“三八新百年•共谋新发展”粤港澳台各界妇女友好交流活动,陈至立副委员长、汪洋书记、时任省长黄华华等领导与600多名四地妇女代表应邀出席活动,开启了四地妇女界共同交流与合作的先河。与香港有关社团联合举办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联谊交流、妇女讲坛活动以及粤港学前教育研讨会等,为澳门妇联总会举办妇女骨干培训班,邀请省妇联的澳门特邀代表考察河源,共接待港澳访问团8批1500多人次;接待了来自法国、乌干达、巴西等国家政府和妇女友好代表团12批140人。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面对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党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和妇女群众的新期待,妇女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妇联组织引领妇女参与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协调解决妇女儿童重难点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倍努力做好工作。
2012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2011—2020年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隆重召开。2012年我省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努力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上新水平,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妇女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抓住有利时机,在推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中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促进形成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加强精神文明创建。要顺应妇女群众思想观念的新变化,以建设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为途径,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以学习促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文化在引导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弘扬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经济社会转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先进妇女事迹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宣讲活动,在广大妇女中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妇女“四自”精神。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社团的作用,以农村、社区“妇女之家”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三八”节举办“幸福花开”——妇女体育花样巡游活动,倡导“我运动 我健康 我幸福”的新理念,进一步激发妇女参加形式多样的大众性体育活动的热情,发挥好妇女在基层和社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加强家庭文化建设。组织研制和实施“十二五”广东家庭文化建设规划,提高家庭道德和家庭文明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系列活动,促进家庭角色的道德意识、责任意识的提升,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认真组织实施省“十二五”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家庭教育进一步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进一步抓好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活动,开展流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推进家教专家队伍建设,编制0—18岁儿童家长培训教材,精心组织六一节“幸福广东从儿童出发——全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文艺节目汇演晚会”主题庆祝活动,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加强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党校、进高校,抓住重点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的提高。做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深度开发和宣传工作,组织好广东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果展,加大促进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力度,营造社会关爱妇女、支持妇女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家庭期刊集团、“广东女性E家园”网站、《女性》杂志等妇联媒体在促进两性和谐、家庭和睦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对大众传媒、社会舆情的监测和舆论引导,坚决抵制歧视女性和歪曲女性形象的言行,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先进性别文化的形成。
二、积极组织动员妇女参与“十二五”建设,引导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再立新功
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一是全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实施“广东省扶持妇女创业小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加强项目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鼓励项目实施县(市、区)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贷款担保方式,简化贷款手续,不断扩大贷款的规模和覆盖面。省妇联拟于年底召开项目年度总结表彰和工作研讨会。二是推进科技指导与妇女技能培训服务行动。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农科专家与农村女能手、“妇”字号农业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合作共建,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和妇女培训基地等资源,开展农村妇女“双转移”就业、实用技术培训,构建社会化的培训机制。三是进一步争取各方资源,加强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女致富带头人和农产品女经纪人的培育,强化项目管理,明确目标任务。
继续激励妇女岗位建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突出行业特点,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纳入各行业各单位文明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文明岗进行业、进社区,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南粤巾帼十杰、“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和巾帼文明岗表彰等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妇女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技、教育、卫生等各领域的工作中奋发有为。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妇联社会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优势,大胆探索创新联系妇女方式,创新思想工作方法,创新维权服务手段,创新妇女参与模式,创新工作活动载体和创新基层组织形式,提高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水平。
主动参与制度设计。要利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有利条件,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与社会政策及“十二五”发展目标对接;通过党委、人大、政协参与渠道,反映妇女诉求,影响并推动制定公共政策时体现性别平等;通过参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扩大源头参与,在制度上保障妇女儿童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努力探索社会服务路径。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重在服务。一是要主动融入社会建设大局,力争在政府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妇联组织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项目。二是要创新服务载体,充分利用现有的“妇女之家”“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家庭服务中心”等阵地,主动承接政府委托或授权的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项目。省社区建设“六个一”工程,将“家庭服务中心”列入其中,各地要主动承接或加入合作单位。三是要将妇女技能培训、就业推介、权益维护、家庭教育、心理疏导、扶贫帮困等工作,精心设计成项目,直接或间接向政府申请经费,争取资源。四是要争取社会资源服务妇女儿童。省妇联将在3年筹资1个亿,通过“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妇女之家示范点”“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两癌贫困妇女救治”“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等项目,自上而下,各级联动,打造一批社会服务品牌。
积极构建枢纽型组织。省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要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为依托,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平台,带动和引领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一是要把握契机。了解妇女社团的状况与需求,研究枢纽型组织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厘清与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关系,积极争取政府或职能部门授权。二是要明确职责。发挥引领聚合作用,强化指导、联系和服务职能,根据其不同的组织特性,提供业务指导、资讯支持等有效服务。三是要拓宽范围。加快培育妇女社团,将妇联的团体会员和联谊组织、慈善公益妇女组织、妇女经济合作组织、以妇女为主的行业协会等集结起来,建立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四是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妇女群体的不同需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志愿帮扶服务和主题活动等。重视加强各类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完善服务运行机制和表彰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巾帼志愿服务水平。
四、积极履行维权职能,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充分发挥维权载体作用。加强维权三级平台、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等基层妇女儿童维权载体建设,重视好经验好作法的总结推广,立足社区、立足农村,面向妇女、儿童和广大家庭,就近就便为妇女提供各类咨询、个案、外展等法律帮助服务,不断扩大维权载体的社会影响。加强培训,规范流程,进一步做好12338维权热线接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畅通妇女反映诉求的渠道。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合作,总结和推广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作用。
推动维权重大问题解决。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深入开展出嫁女权益维护等问题调研,总结推广反家暴试点工作经验,探索打击妇女性侵害犯罪措施。要高度重视社会涉及妇女儿童的重大案件,迅速作出反应,主动有效地引导舆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积极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主动发挥协同作用,充分利用工作网络,形成健全的妇女利益表达机制、矛盾化解机制、情绪疏导机制、慈善救助机制、爱心服务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更加有效维权。认真组织实施“六五”妇女普法规划,组织各级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组织全省妇联大接访日活动,开展普法、咨询、心理辅导和热线接听服务,直接倾听妇女群众的投诉,解决妇女群众的问题。
五、积极实施新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新纲要颁布实施起步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从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妇联要充分用好妇儿工委这个平台,善于借势、借机、借力,依靠和争取政府的资源,抓住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难点,以实事化方式,每年推进一些难点的解决。省妇儿工委计划在4月份召开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总结过去十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成就和经验,部署新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表彰实施规划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纳入新规划实施中解决。抓住加强社会建设的机遇,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逐步推进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福利公共服务,推广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推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努力缩小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妇女儿童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儿童事业均衡发展。推动对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的调查研究和干预措施的制定。
认真做好新纲要新规划宣传和实施工作。2012年是新纲要新规划宣传培训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开展新纲要新规划的教育宣传。以省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市县妇儿工委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媒体从业人员为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新纲要新规划的业务培训,提高实施业务能力;启动在中小学开展女性教育的试点。积极协调统计部门、组织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设置新规划指标体系,制定责任分解书,完善新规划实施的科学管理系统。注重分类指导、强化服务基层,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完成新规划制定。
六、积极夯实组织基础,提升妇联组织工作水平
拓展妇女组织。进一步巩固壮大妇联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区等传统领域中的基层组织,提高组建率。积极探索在社会组织、“两新”组织、经济合作组织中建立妇联基层组织和“妇女之家”示范点,力争全省各市、县(市、区)全部成立社会组织妇工委。积极探索妇联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妇联团体会员的培育、指导和服务,注重挖掘和发挥团体会员的行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凝聚和服务妇女儿童的水平。“三八”节期间,省妇联拟表彰一批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妇女组织和个人,举办社会组织妇女联谊活动。
加强干部培训。根据《“十二五”妇联干部培训规划意见》,增强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继续推动各级妇联开展基层女干部培训,力争在上半年提前完成全省村、社区“两委”女委员培训的目标;继续争取全国妇联—李嘉诚基金会的“启璞计划”支持,把女村官培训范围扩大到非珠三角地区的所有女村官。加强换届后各级妇联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培训工作,注重妇联工作专业知识和社会建设知识培训。积极尝试维权工作网络培训,提高基层妇干维权能力。进一步发挥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的作用,坚持办好女性特色教育和每年两期的中青年优秀女干部培训班。
扩大对外联谊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妇女和组织的联系,扩展联谊层面,提升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慈善公益等方面的合作层次,充分发挥港澳执委、特邀代表密切联系妇女的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妇女的互访交流;加强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往,开拓合作空间,增进国际间妇女的了解和友谊。
七、积极办好民生实事,造福妇女儿童
全省各级妇联要着眼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整合社会资源,办好2012年妇女儿童民生实事。一是帮助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3亿元,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30万人以上,新增省级巾帼示范基地20个、妇女专业合作组织20个,培训女能手2000人。二是募集善款1000万元实施“四援助”项目,继续推进“爱心父母大联盟”活动。三是开展妇女儿童疾病救治。为50万名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救治贫困妇女患者、“先心病”患儿,积极探索开发救助妇女风湿性心脏病项目。四是实现妇女维权在身边。借助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12338维权热线、综治维稳三级平台等载体,提高妇联维权服务的便捷性、有效性。为经济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00宗,开展个案服务1000例。五是打造“妇女之家”工作品牌。建立300个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面向基层妇女开展创业就业、综合维权、教育培训、家庭教育、文体健身、婚姻家庭、帮扶救助等服务。
同志们,妇女事业前景光明,妇女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再创佳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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