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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风采|陈海仪:让妇女儿童都拥有出彩的美丽人生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3-10-20

  她是少年眼里的“法官妈妈”,可信可亲;她是群众身边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地气。她就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二级高级法官。在青少年审判岗位工作二十七年来,她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赢得人民群众普遍赞誉。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2次),荣获“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

  一、不忘初心,把对党忠诚、公正司法融入审判事业

  陈海仪二十七年如一日战斗在少年家事审判一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证据裁判规则,对每一个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都“较真”,先后办结超过5300多个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审、无一抗诉、无一超审限,其审判的未成年罪犯无一再犯。

  她发扬敢为人先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带头建立涉少刑事案件特殊审判流程、人民陪审员分流制度,提高庭前社会调查、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率先开展涉少刑事案件简化审,大幅缩短未成年人等候判决的心理落差期。创新涉少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涉少民事审判社会观护制度、合适成年人工作规程、庭前社会调查实施细则、刑事心理疏导与测评机制、判前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心理疏导专家库及心理测评基地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二、心系少年,把司法为民、母亲情怀融入少年保护

  她寓教于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案件审判挽救失足少年,修复家庭关系,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获得当事人感谢信和锦旗120余次。秉承人文关怀司法理念,注重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矫治、回访,加强与家长、学校的联系,共与帮教少年通信、电话联系超过1000次,目前仍与20多名未成年罪犯及其家人保持长期联系。在她的感化、教育、鼓励支持下,她帮教的未成年罪犯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完成初高中学业。

  她积极推动广州市“羊城金不换”工程,“阳光少年行动”,全国青少年权益与保护研究基地,团中央、最高法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帮教基地等建设提升,打造升级为“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积极参与司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延伸,深入学校、社区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努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

  她还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及线上开展法制宣教200余场次,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超过百万人次。

  三、牢记使命,把化解矛盾、社会责任融入妇女儿童保护

  为积极探索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广州模式”,陈海仪牵头与广州市妇联积极作为、共同探索,建立了广州万事兴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创建“广州万事兴”家事司法品牌。

  她牵头构建开全省之先河的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一体化格局,发布施行“一规程三指引”,引入心理疏导和干预辅助家事案件审理,组建专业化家事纠纷解决队伍,有效化解了家事纠纷矛盾。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校园社区普法、向人大代表授课、媒体专题报道积极开展家事法治宣讲活动,创新“广州万事兴”系列活动形式多样。

  四、恪守法纪,把纪律规矩、廉洁奉公融入日常言行

  陈海仪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撰写心得体会30多篇,提升党性修养。

  担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宣讲团成员,分别在最高法、上海座谈会(最高法组织)、广东省高院、佛山中院、广州市委、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团市委、广州中院进行主题宣讲,丰富了主题教育内容。她的先进事迹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陈海仪同志是新时期广州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优秀代表,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团结奋斗的政治品格,重视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为民情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