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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学法”民法典微讲堂(五)——付出家庭劳务方在离婚时可以经济补偿?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20-10-21

  付出家庭劳务方在离婚时可以经济补偿?
  《民法典》中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传统的一方主外另一方主内的模式下,家庭劳务方洗衣做饭、照顾孩子、照料老人的工作,缺少技术含量、缺乏价值认同感,但这些工作对一个家庭的稳定和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由于家庭主妇/主夫,长期与社会脱节,也更容易成为弱势方。所以《民法典》对“家庭劳务”予以肯定,通过在财产分配上对“家庭劳务方”的照顾,来实现经济补偿,推动实质上的公平。
  更多的民法典知识,请关注我们“巾帼学法”民法典微讲堂!


  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于“潮州市妇联”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