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学法”民法典一问一答(十)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20-10-21
问:小丽受小明胁迫,与小明结婚,小丽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于2020年9月18日发布于“潮州市妇联”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