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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两周岁的幼儿离婚时一定会判给女方吗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5-09-16
  郑先生和詹女士201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去年10月女儿出生后,他们二人更是因为家庭琐事打闹。今年3月,郑先生和詹某分居准备离婚。詹某说,如果法院判决的话,不满两周岁的女儿肯定是归她抚养的。如果郑先生要女儿,就要额外给她经济补偿。请问,法律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律师点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哺乳期间的婴儿随母亲抚养只是原则上的规定,不是绝对的。法院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当事人双方哪一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成长发育等。当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归女方抚养的情形,或归女方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情况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依然会判归父亲一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