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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自闭少年迈向康复之路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4-03-25

  一、基本情况
  胡文君,女,22岁。案主由韶关学院心理系老师转介过来。案主的母亲是因为父亲有外遇,两人出去散步时吵架,母亲当着爸爸的面跳河自尽了。她母亲死后不久父亲就结了婚,当时两姐弟都很讨厌父亲和那位阿姨,5年后父亲因病去世,弟弟正读初中,突然性情大变,变得不爱说话、不与人交往,现在还发展成不洗澡、不吃饭,只是呆呆的坐在家里,案主很担心,所以过来求助韶关服务站。
  二、服务过程及成效
  (一)2013年1月15日,服务站站长与志愿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老师一起分析了案情,安排曾丽华老师即刻为案主做了第一次的心理咨询。案主反映:父亲外遇后父母吵架,母亲当着父亲的面跳河自杀身亡,当年弟弟小学三年级(10岁)案主初一(13岁),父母开杂货铺。外公、外婆当年离婚,大舅、二舅跟着外公;母亲和小舅跟着外婆,外公、外婆都未再婚,俩人关系一直都不好。母亲与小舅关系也不好,母亲当年有抑郁症,小舅此后也诊断为抑郁症。小舅已婚,有一个儿子读初二,但舅舅、舅妈关系较好。母亲过世后的一年,父亲与阿姨结婚(阿姨是父亲的同学),阿姨也是离婚,生有一女一儿均跟前夫,其儿子与案主是同学。两姐弟从心里不喜欢父亲,认为是父亲害死了母亲,但大家还是在一起吃饭,家里原建有一栋楼。2010年父亲肺癌过世,当时弟弟也没有什么反应,父亲原与阿姨一起开店,父亲过世后,姐弟俩便与阿姨不再联系。当时我刚考上大学,两姐弟只好投靠外婆,但外婆不好相处,说话尖酸刻薄,后搬回自己家,弟弟就变得不爱说话了,情况越来越严重。案主还说,在读初二时,上网时认识一个男孩,2012年10月份该男孩提出恋爱要求,半年后接纳这个男孩现确定恋爱关系,男孩现在湛江读大学。
  经过了解,曾老师与陆站长碰头商议后,初步提出三条建议:一是通过妇联维权站找一名精神科医生上门诊断弟弟的病情;二是通过律师咨询房产问题;三是确诊弟弟病情后考虑后续治疗。
  (二)2013年1月16日,服务站把案主的情况与武江区妇联联系,请武江区妇联深入了解确切情况,协助村委帮助案主,并把情况反映到民政局,请求救济解决案主弟弟看病一事。
  (三)2013年1月18日,案主和男朋友一起来到服务站,心理咨询专家曾老师分别与案主和男友作了辅导;站长也与案主进行了沟通。
  曾老师了解案主(初二)上网认识其男朋友,当时案主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弟弟行为也正常,2012年案主与男孩确定恋爱关系。男朋友家在韶关新丰,现全家在广州,就读于湛江广东海洋大学大三。
  曾老师建议案主的男朋友要考虑案主的家庭原因,要学会与案主相处,多体谅、多关心。
  曾老师建议案主:
①主动写明家庭情况,给村委会证明盖章;
②主动找镇妇联说明情况;
③将情况说明材料交妇联,寻求帮助;
  ④与男友学会相处。
  (四)经过妇联与多部门的沟通和努力,武江区妇联反馈:1.区民政局已经将案主姐弟纳入低保对象,从6月份开始领取低保金;2.西联镇妇联已与村委商议,请村委尽快妥善解决案主弟弟去广州看病一事。
  (五)服务站志愿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丽华老师打电话联系广州一位老教授,把案主的家境和弟弟的状况向省专家描述后,请求省专家给予帮助。老教授听说后,即刻同意帮忙,联系了他在白云区开医院的一位弟子,将案主的弟弟送去医治,并减免多项费用。
  (六)2013年3月1日,曾老师致电服务站:案主的弟弟经过多方努力,已经被送到广州市白云区的医院里医治,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本来该医院要收比较贵的费用,但是经老教授的帮助下减免了一部份,减轻了案主的负担。曾老师说看到案主的弟弟终于有了地方肯医治他,心里也安心了不少。
  (七)服务站志愿者曾丽华打来电话告知: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案主的弟弟终于有所改变,肯吃饭、肯洗澡、肯与人交流。后来转去韶关乐昌第三医院康复一个月,现已经回家了。
  (八)2013年8月,服务站志愿者曾丽华老师又带着案主姐弟俩去广州白云区的医院进行复查,结果是:病情比较稳定,需要继续服药。广州白云区医院为帮助照顾案主姐弟,提供的药品,每月只需要十几元。
  目前姐弟俩已经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姐姐安心学习,弟弟生活自理,性格也逐渐变好,一个自闭少年迈向了他康复之路,美好的未来等着他。
  三、困惑与反思
  (一)希望能加强对孤儿的救助政策,不要让他们在失去亲人的同时再失去社会的关心。
  (二)要加大对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只有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才能获得社会、家庭、丈夫的认可。
  (三)要大力宣传正能量的教育,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尤其是已婚妈妈,没资格轻易选择自杀。(韶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