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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首页 >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 > 维权知识

争取医药费 助孩子渡难关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4-04-21

  一、基本情况
  黄某,女,37岁,本市人。2013年1月11日来电反映与前夫2006年6月结婚,2007年生下女儿小碧,因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09年2月协议离婚,女儿小碧由当事人抚养。2013年1月6日当事人带女儿到广州市儿童医院检查身体,诊断出女儿小碧患有先天性肛门闭锁伴直肠舟状窝瘘、继发巨结肠、重度贫血。现急需6万元手术费到广州儿童医院进行手术,因此曾多次致电给前夫阿雄即小碧的爸爸索取医药费,但阿雄认为小碧的抚养权归当事人,自己也已经每月给抚养费了,对于小碧的医药费以各种借口说没钱,不愿给。当事人已经尝试过很多方法但阿雄却无动于衷,不愿拿钱出来。由于情况紧急,现致电向云浮站求助。
  
  二、服务过程及成效
  1、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来电时,耐心听当事人诉说事情的始末,并安抚其情绪;了解案情后,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取得其前夫阿雄的联系方式;
  2、工作人员致电阿雄了解情况。刚开始阿雄并不大理会工作人员,但通过耐心细致地给阿雄做了几次思想工作,他的态度也缓和了许多,最终在我站的协调下,阿雄愿意在女儿入院前将第一期手术费如期交到当事人手里,但前提条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收据以免日后双方有争议。
  3,工作人员致电当事人把阿雄的要求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愿意配合并无异议。
  4、10日后,工作人员致电当事人跟踪情况,当事人反映阿雄履行了他的承诺,给了医药费。现女儿已经做了手术,而且手术做得很成功,术后身体康复良好,当事人非常感谢本站对她的帮助。
  
  三、困惑及反思
  1、妇女维权工作中,只有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为广大的妇女群众服务。
  2、针对抚养费的追讨或增加,采取协议解决的方式取得的效果更好,但是在双方协议当中,当事人需要讲究技巧,无论婚前双方闹得多僵,任何一方都要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才能为孩子保存剩下的亲情。本案中阿雄最后通过本站的协调下愿意拿钱出来,说明其对女儿并不是放任不管的,只不过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方式上产生了矛盾。希望有效的沟通,血缘亲情的力量能唤醒残存的婚姻。(云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