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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站帮受助妇女和谐解决婚姻问题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8-06-19

  小婉与丈夫是在某餐厅上班时认识的,双方自由恋爱两年后结婚。婚前,男方父母因嫌弃小婉文化低、工作单位不好而不同意男方与小婉结婚。婚后,男方父母总是到处说小婉的不是。男方总是在外沾花惹草,每天晚上总是用手机与别人聊天至半夜,小婉曾多次与男方沟通这些事,但男方不是不开口说话,就是避开小婉,不与其沟通。
  小婉夫妻婚后一直没有怀上孩子,双方曾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的结果,是男方的身体问题,可男方却反口说自己身体没有问题,是小婉在找茬。因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今年3月9日,小婉母亲到男方家想帮助双方调和,可男方不在家,电话也不接,男方父母也不管,小婉母亲只能到男方单位找男方,当时男方也没在单位,小婉母亲就只好回家了。当天晚上,男方回家后,小婉母亲再次到家里来调和,但男方却提出要离婚,男方父母也表示赞同,于是小婉第二天就搬到了母亲家暂住。男方不但没有劝说小婉回家,还起诉离婚。4月4日,小婉接到法院的通知,到法院签领了起诉状。
  汕头服务站工作人员会同律师志愿者热情接待了小婉,耐心地倾听小婉的诉说,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了详细地了解,对案情反复进行分析,认为小婉婚前和婚后都遭到男方家人的嫌弃,加上因男方身体上的原因,一直没有怀上孩子,且小婉夫妻双方缺乏沟通,致使感情破裂。小婉夫妻双方曾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情况分析及小婉自身的要求,服务站决定会同律师志愿者为小婉的离婚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志愿者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多次与小婉进行座谈,向小婉了解情况。经研究,律师志愿者建议可先由律师与男方联系沟通,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再通过主审法官为其双方进行调解。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律师志愿者的意见表示赞同,并叮嘱小婉要配合好律师的工作。
  在律师的努力沟通下,男方表示同意调解,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及律师做小婉及男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当场给予小婉20000元的经济帮助。双方签领了民事调解书及离婚证明书。
  小婉顺利地解决了婚姻问题,对服务站及律师志愿者的帮助表示感谢。服务站工作人员鼓励小婉,要自立自强,保持乐观的心态,走向新的人生。小婉还参加服务站举办的“手牵手 心连心”同路姐妹小组活动,通过参加活动,小婉进一步释放了负能量,提升了自我,增强了自信。(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