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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首页 >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 > 维权知识

离婚后不是陌路 携手沟通助娃成长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7-06-21

  【案件基本情况】
  D女士,40岁,中山本地人。2011年,D女士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独生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因对判决的不满,并因抚养、探视等问题产生纠纷,D女士感到焦虑、愤怒,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2014年,就读初三的儿子突然回到D女士身边表示要随她生活,D女士与前夫因离婚关系恶化,对孩子的抚养费用细则一直未达成一致。2015年,因孩子升读高中,费用支出明显增加,D女士与前夫在抚养费用分担上出现较大分歧,双方各执己见,D女士求助于中山站协助沟通。
  【办理过程及结果】
  个案初期,中山站及时疏导D女士激动情绪,同时积极与D女士前夫取得联系,搭建D女士与前夫沟通的桥梁。在沟通中,D女士与前夫二人确实对于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有分歧,且双方情绪激动,皆不愿让步。工作人员在耐心的疏导中,发现D女士内心有诸多的苦闷常年无法宣泄,经工作人员同理与接纳后,D女士情绪稍稳定,愿意与工作人员进行较理性沟通。
  个案中期,服务站着重帮助D女士正视离婚问题,重建亲子关系,同时保持与前夫在抚养孩子的具体条件上的协商。工作人员在辅导中引导D女士谈及亲子成长的经历,及近期儿子回到身边的感受,成功挖掘D女士对于亲子关系建立的强烈愿望;共同分析离婚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促使D女士与儿子对于离婚问题展开对话。同时,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条件及可作的妥协,中山站作为平台,协助双方对话,给予双方思量的空间。
  个案服务接近两个多月,最后,D女士母子在离婚问题及如今经济状况中坦诚相对,相互帮助正视问题,儿子愿意承担D女士与前夫沟通中的“润滑剂”。其后,经D女士儿子与前夫主动沟通,解释离开前夫家的原委、表达如今求学的需求后,D女士前夫激动情绪得到缓和,D女士与前夫二人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抚养问题的细节上能持续沟通,双方离婚婚后紧张关系得到有效改善,有效建立良性家庭沟通。
  【办理思路和策略】
  D女士与前夫离婚后沟通模式、D女士与孩子亲子关系、D女士前夫与孩子亲子关系皆在个案过程中展现关系的失衡,D女士与前夫双方焦点在孩子的抚养教育上,却未能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工作人员在办案中以D女士与孩子亲子关系辅导为导索,继而解锁其它关系失衡,最终解决矛盾。
  【工作成效与启示】
  个案按订立的目标计划有序展开,工作人员的同理与接纳在个案前期起重要成效,长年的信访让D女士疲惫,但心声却是无处吐露,当信任关系建立,D女士亦愿意配合工作人员辅导,分析问题与解决方案,虽对于抚养费用仍坚决不让步,但能理性从沟通上解难,同时让亲子关系及个人成长得到质的提升。(中山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