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站联手街道妇联解决离婚纠纷案
【案件基本情况】
阿娴(化名)今年30岁,她与丈夫梁某认识两个多月就已经怀孕,两人即草率结了婚。阿娴出生在环境优越的家庭,性格非常任性。丈夫梁某一家人经营着一间五金小厂,生意还不错。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两口子经常争吵。一吵架阿娴就闹着要离婚,而且多次离家出走。结婚刚半年,梁某终于忍不住了,提出离婚。梁某给出的离婚条件是要阿娴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一次性补偿20万元给阿娴。阿娴也同意离婚,而且搬离了夫家。当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因阿娴有孕在身,民政局拒绝为他俩办离婚手续。于是双方准备把孩子打掉后再办理离婚手续。但这时又遇到了难题,阿娴的肚子6个月大,要到正规医院引产,需要出具计生部门的证明,由于还在婚姻存续期间,计生部门不能出具证明。阿娴想到小医院做手术,梁某又不肯签字,怕承担责任。就在这个两难时期,梁某玩起了失踪,对阿娴及阿娴的家人避而不见,电话不接,信息不复。阿娴心急如焚,婚是离定了,孩子也不想要了,但肚子越来越大,现在梁某避而不见,无人承担责任。阿娴感到非常无助,阿娴的父亲为这件事也非常生气,扬言如果梁某再不露面,准备找人收拾梁某。
【办理过程及结果】
无助之下,阿娴找到了市服务站,听完阿娴反映情况后,服务站评估了阿娴的案情,决定先了解情况,有可能劝和时,尽量劝和,如果劝和不成,再想办法让两家人坐下来和平解决问题。在征得阿娴的同意后,服务站站长马上联系了梁某所属的街道妇联领导,由街道妇联领导来到梁某家,做男方及家人思想工作。妇联领导几次上门做工作,梁某都避而不见,只是通过电话交流。电话中梁某表示坚决要离婚,梁某的父母及姐姐也坚决不同意他们和好。
鉴于男方离婚的心意已决,阿娴也表示无所谓。服务站只好约两家人到站协商。这次,梁某仍未露面,以出差为由让其姐姐出面到服务站进行协商。梁某所属街道妇联领导、我服务站工作人员、法律志愿者为他们两家人进行调解。阿娴的父亲见梁某没来,开始有点生气, 服务站站长及时对他进行了安抚。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商,得出两个方案:一是双方同意离婚,梁某一次性补偿30万元阿娴,以后所有事情包括肚子里的孩子都与他无关;二是离婚后,阿娴把孩子生下来,孩子由阿娴抚养,梁某一次性补偿20万元阿娴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双方约好三天后继续到服务站协商,并签订协议。
三天后,梁某依然没有出现,阿娴的父亲马上拍案而起,厉声斥责梁某的不负责任行为,并起身说不用调解了,他准备马上找人收拾梁某。而梁某姐姐也不甘示弱,大声为弟弟辩解。双方当场吵了起来。在场的妇联干部,服务站站长及法律志愿者马上把他们分开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阿娴及她父亲这一边,妇联干部劝他们千万不要冲动,冲动只会把事情搞糟,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只有心平气和才能解决问题,希望他们相信妇联组织,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梁某姐姐这一边,则劝她要站在阿娴的角度想一想,梁某不出面,难怪人家生气。希望她一定要让梁某站出来面对这件事情,要是梁某不出面,事情是无法解决的。如阿娴的父亲把事情闹大,对梁某及他们一家也不利。经过大家苦口婆心的劝说,梁某姐姐终于松口,把梁某的手机号码给了站长。站长马上拨通梁某电话。电话中,梁某承认自己并没有出差,只是不想面对阿娴及其父亲,想让姐姐出面办妥事情算了。站长批评了梁某,说他既然和阿娴的婚姻无法挽回,就要和阿娴好好协商要解决的问题。况且,阿娴还怀着6个月大的孩子。一味逃避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且会把事态扩大,后果不可收拾。站长的劝说起了作用,最后,梁某向站长承诺两天后一定会亲自到服务站和阿娴协商。
两天后,梁某来到服务站。双方就上次两个方案进行商讨,最后一致同意双方同意和平解除婚约,梁某一次性补偿阿娴20万元,同时再多给2万元阿娴作为引产或生孩子的费用,是否要孩子,让阿娴自己做决定。在大家的见证下,双方签下了协议。最后由阿娴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双方在庭外和解时签了离婚协议。
在市服务站和街道妇联干部的努力下,阿娴终于拿到了预期的补偿,并与梁某和平解除了婚约,父女俩都十分感谢妇联组织。梁某送来了锦旗。上面写着:“为妇女,也为男士解困忧”。(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阳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