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强行抱走外孙,夫妻历经磨难夺回爱子
案件基本情况
小谢20岁,化州市平定镇旺耀村委会上坡村人。2011年9月与在茂名从事装修工作的南宁小伙子小林相识,随后相爱,并迅速确定恋爱关系。恋爱的甜蜜在小两口之间蔓延,可惜好景不长,当小谢带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的时候遭到了家人的极力反对。小谢家人觉得小林又丑又穷,第3天就把小林赶出了家门口,并且把小谢软禁在家里,藏起户口本不让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谢并没有放弃,此后三次逃到茂名与小林相会。小谢认为家人之所以反对自己的婚事,是因为自己年纪太小,等自己与小林生米煮成熟饭,有了孩子后家人自然就会同意了。2012年7月14日,他们的孩子在广西南宁小林的家乡出生。孩子满月后回娘家探望小谢父母,再次遭到强烈反对,不到两天小林就被赶了出来,孩子被小谢的姐姐强行抱走。小林不服气,回去要孩子,无奈自己势单力薄,不但孩子没要着,还被小谢的姐夫打了一顿,并扬言要小林给20万才把孩子还给他。随后小谢也逃了出来,与小林一起求助了南方电台《情牵一线》的记者。本以为迫于媒体的压力父母就会把孩子还给他们,没想到矛盾因此进一步激化,媒体记者和小林一行人差点遭到围殴,在平定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才得以脱身。
办理过程及结果
详细了解小谢的情况,反复评估、分析小谢的案件后,平定镇妇联干部认为,尽管小谢父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可以马上启动司法程序要回孩子,但是考虑到他们毕竟是亲属关系,这样做会继续激化矛盾,给他们今后的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困扰,私下调解是最好的途径,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最好不启动司法程序。
此后,平定镇妇联干部第一时间联系司法所、综治办和当地村干部,兵分两路做小谢家人的思想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甚至构成敲诈勒索罪,要负刑事责任,让他们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同时派专人联系小谢夫妇,指导小谢缓和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经过一系列的教育和心理战,小谢的家人虽然很不乐意,但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把孩子还给了小谢夫妇,并且拿出户口本让他们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2012年10月20日南方电台把该案例制作成时长30分钟的电视节目在《情牵一线》播出。
办理思路和策略
因父母不同意子女婚姻千方百计阻挠的案例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本案例中小谢的父母为了不让小谢与小林结婚,采取了软禁、驱赶殴打小林、藏匿户口本和强行抱走新生孩子,甚至想要小林出20万赎回孩子,其行为很明显触犯了《婚姻法》等,但考虑到他们是亲属关系,采取司法途径会影响到他们的亲情关系,不利于缓和矛盾,所以私下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最明知的选择。
工作成效和启示
妇联维权干部对婚姻家庭的法律、政策的具体规定掌握得比较全面,但是妇联本身缺少优质的律师资源提供维权服务,很难全程跟踪服务到维权的每一具体环节和每一具体事务,这一点在乡镇尤为突出。要顺利完成维权,顺利完成维权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务,显然缺少不了法律专业人士和相关人员的帮助。在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充分发挥妇联的作用,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平定镇妇联作了一些列的尝试:1、加强与当地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各施其职,形成合力;2、寻求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有需要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法律援助;3、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人们知法守法,减少妇女儿童受侵害的概率;4、积极配合媒体。比如本案例中小谢夫妇穷困潦倒,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又没有钱请律师,所以只能使用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结果适得其反,矛盾激化。最后平定妇联联合各界力量才帮小谢夫妇要回孩子。
备注:此案例在“广东省妇联系统优秀维权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茂名市化州市平定镇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