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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站助离婚妇女争得房产权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7-08-21

  64岁的璇姨近年来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被婚姻纠纷折磨得疾病缠身的她,在其妹妹的陪同下,到汕头站求助。
  璇姨与其丈夫早年是在海南下乡时相识恋爱的,后双方结婚,生育了一对儿女。近年来,璇姨退休了,就经常到公园去唱歌放松心情。因丈夫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上班工作压力很大,璇姨就陪同丈夫一起到公园唱歌。后来,丈夫与歌友另组队到广场唱歌,并因此与女歌友有了暧昧关系,还发展为婚外情。璇姨后悔不迭,劝说丈夫,但却遭来丈夫的殴打。璇姨曾被男方打至手臂骨折,因儿子的劝阻,璇姨没有报警,被儿子送至医院医治。从此,璇姨与丈夫的感情日趋恶化,丈夫自行到外面租房居住,与女歌友经常在一起,儿女帮助父母调和无果。
  因男方已决心抛弃家庭,于去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璇姨不想让家庭解体,不想影响孩子们,表示不愿意离婚,故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事后,男方总是威胁恐吓璇姨,并扬言房产是他的,要让璇姨一无所有。现男方又再一次起诉离婚,璇姨心灰意冷,决心放弃婚姻,但担心其自身体弱多病,唯一的房产如果判归男方,子女收入低,年老的她将面临困难境地,璇姨只想为自己争取多一些权益。
  服务站站长及工作人员与律师志愿者在多次与璇姨座谈、对案情反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其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生活,璇姨还曾几次遭受到男方的家庭暴力,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严重伤害,需长期服药治疗。而男方已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案情分析及璇姨的经济困难状况,服务站决定会同律师志愿者为璇姨离婚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站指导璇姨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生活困难证明,到服务站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由律师志愿者正式受理该案。律师志愿者为璇姨拟好了应诉状,并指导璇姨应诉的技巧。
  法院开庭前,法官组织了庭前调解,经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离婚,房子归璇姨所有,璇姨给予男方四万元经济帮助,男方配合璇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其子女也表示要代其母亲支付父亲的经济帮助款。
  璇姨领到了调解书,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她真心地感谢服务站及律师志愿者的帮助。服务站站长及工作人员鼓励璇姨要照顾好自己,安度好自己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