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处理 帮婆婆争取外孙女抚养费
一、基本情况
谢女士,56岁,住斗门白蕉镇某一社区,小女儿陈某几年前嫁给横琴某村村民邹某,不久生了个女儿,户口落在横琴,可以享受村里的分红待遇。但小两口中因丈夫吸毒,经常争吵不休,并伴有家庭暴力,陈某不堪忍受,忍心将当时只有二岁多的女儿留给了父母照管,便离家出走,二年多音信全无,抚养孩子的重担落在了谢女士的身上。经济上的压力使谢女士纠结,为此谢女士多次找女婿家协商外孙女的抚养费问题,但均无结果。两家从此吵闹,矛盾加剧,也无法解决其外孙女的抚养费问题。今年年初,谢女士来到维权服务站求助,要求帮助解决令她烦恼已久的外孙女抚养费问题。
服务过程及成效
接到谢女士的求助后,与志愿者律师一起分析了案情,感觉此案有些棘手,因女婿吸毒,早将家中财产“吸”掉了,无力支付自己女儿的抚养费。打听到,谢女士的外孙女落户横琴后,一直享受着村里分红待遇,但谢女士不具备抚养其外孙女的主体资格,不能领取其外孙女的分红款。唯一的解决方法协调处理为上策。
服务站人员立即与横琴社区妇联进行沟通,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横琴社区妇联出面,三次登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做通了谢女士的女婿邹某的思想工作,同时村里予以配合。最后,谢女士与其女婿邹某双方达成了协议:同意将女儿在村里享有的分红款领取后转给谢女士,作为帮助代养女儿的抚养费,该费用分期给付,今年二月前谢女士的账上已收到转来二笔的抚养费19950多元。谢女士收到款后立即打电话给我们报告这一喜讯,并再三感谢服务站所做的一切工作。
困惑与反思
毒品是社会的毒瘤,吸毒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不顾念亲情,抛却社会责任感,以致许多家庭妻离子散,骨肉相残。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的亲人和家庭。本案例中邹某因吸毒打跑了妻子,对自己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如不自行戒掉毒隐,后果将是亲人反目,害人害已。我们要广泛深入开展《禁毒法》的宣传,将禁毒相关知识宣传深入到社区、家庭,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坚决抵制毒品的入侵,构建起家庭防毒的防线。(珠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