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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站施援手助妇女解脱不幸婚姻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5-04-09

  小萱与丈夫相识不久就登记结婚,生育了两个孩子。由于双方婚前彼此了解不深,婚后经常由于生活琐事分歧较大而发生争吵。男方性格粗暴,蛮不讲理,多次因家庭琐事打骂小萱, 致使小萱头部及手臂多处受伤,小萱也曾就家庭暴力问题向公安机关报警,但男方经过公安民警教育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对小萱实施暴力,小萱为了孩子,对男方的行为一忍再忍,但是男方却得寸进尺,还有了外遇,严重伤害了小萱的感情。男方于2013年10月离家出走,夫妻两人正式分居,分居期间男方也没有给付生活费,家庭的费用全靠小萱打工维持。婚姻的不幸让小萱下定决心要与男方离婚。
  汕头服务站热情接待了小萱,服务站站长黄育英与律师志愿者多次接访小萱,耐心地倾听小萱的诉说,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了详细地了解,对案情反复进行分析,认为小萱婚后长期遭受丈夫的暴力行为,且双方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情况分析及小萱自身的要求,服务站决定会同律师志愿者为小萱的离婚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站指导小萱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生活困难证明,到服务站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由志愿者杨津律师正式受理该案。
  杨律师为小萱拟好了民事诉状,并指导小萱准备起诉的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服务站委派一名工作人员配合杨律师陪同小萱到人民法院立案。
  因联系不到男方,受理该案的法官在服务站工作人员和杨律师的陪同下,一起到男方家,将通知张贴在男方家门上,但男方仍一直没有与法院联系,故小萱只能通过公告来通知男方。因小萱虽有工作,但工资很少,且又要抚养孩子,无力支付公告费,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杨律师向负责该案的法官及法院院长说明案主的困难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帮助小萱减免了部分公告费。
  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小萱将男方有外遇、实施家庭暴力且赌博欠债的事实进行了陈述,还请其大姐、二哥到法庭就小萱曾多次遭受男方家庭暴力的情况做证。因男方缺席,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小萱终于与男方离婚,孩子归小萱抚养。
  小萱领到了离婚判决书,并再次进行公告。两个月的公告期一到,杨律师立即到法院开具了判决书生效证明。小萱领到生效证明后,十分激动,她来到服务站,对服务站及杨律师的帮助表示感谢。黄育英站长鼓励小萱,要积极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保持乐观的心态。服务站还邀请小萱参加小组活动,希望小萱能放松心情,增强自信。(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