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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首页 >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 > 维权知识

人身保护令 助妇女远离家庭暴力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4-01-09
  一、案件基本情况
  阿英,46岁,已婚,来自湖南省,在珠海一公司任职多年;丈夫则无正当职业,专业炒股,喜欢打牌,输了钱就找阿英出气。今年6月,阿英带着伤痕来到维权服务站求助。阿英诉说,近几年来,丈夫脾气特别火爆,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对其大打出手,阿英也曾报警求助,警察也有口头教育其夫,但这次打得较为严重,实在难忍,才想起到维权服务站求助,反映情况,要求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并提出离婚要求。
  二、办理过程及结果
  服务站工作人员耐心地倾听阿英的诉说,了解她当时被打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否报警、身上伤势情况及医院的伤情记录等有关暴力的证据,初步判断其丈夫已经对她构成人身伤害,应由公安机关追究责任。而且阿英提出,为了孩子,只想尽快地离开丈夫,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并考虑离婚。服务站工作人员考虑到其丈夫对她的恐吓威胁,因此帮她在离婚前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法院及时审查后,迅速向阿英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送达其丈夫,至今其丈夫再也不敢动阿英一毫毛。离婚诉讼正在香洲区法院审理之中。
  三、困惑与反思
  从阿英个案中,我们看出,一般家庭作为妻子,为了子女,为了有个完整的家,对丈夫轻微的暴力行为,采取忍受,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暴力逐渐升级后,威胁到自身的人身安全时,才会想起寻求支持和帮助。因为家暴发生的隐蔽性,很多受害人的证据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注意收集证据,若证据不足则无法认定家暴并有效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这是家暴类案件诉讼的难点,维权服务站对来访者均已提醒,并给予帮助。考虑到珠海香洲区法院是全省可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试点法院,我们认为对家庭暴力说“不”的最好措施,立法之一就是指导帮助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珠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