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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站助弱势女子争得合法权益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4-01-24

  【案件基本情况】
  34岁的阿梅(化名)是阳江阳东人,在农村长大,没有读过书,只字不识,后嫁到江城岗列村委会。结婚7年,无法生育。阿梅的公公见阿梅没能为他生下孙子,抱孙心切的他开始教唆、怂恿儿子与媳妇离婚。阿梅与丈夫两人本来感情较好,但阿梅嫁的是个大家庭,其公公是家长,掌握家里的经济大权,阿梅的丈夫在这个家没有说话权,迫于无奈只好向阿梅提出离婚,并且要阿梅净身出户。阿梅由于不识字,多年来都是在家操持家务,没有出去工作更没有积蓄,如若离婚,父母双亡的她便无处可去,所以她不愿意离婚。其丈夫一家于是对阿梅百般逼迫,不让其在家吃饭,并且多次赶阿梅出家门逼其离婚。阿梅丈夫见协议离婚不成,于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阿梅在法庭上提出如要离婚,让丈夫补偿10万元给她,同时村分给她的25平方米宅基地是属于她的也要给她,上了两次法庭,法官都判不离。经历了两次被丈夫诉上法庭离婚,心灰意冷的阿梅也疲精力歇,不想再拖,于是找到市服务站,希望服务站出面找其丈夫调解,为其争得合法权益。
  【办理过程及结果】
  阿梅来到服务站的时候,满脸愁容,无精打采,服务站站长认真倾听了阿梅的倾诉,了解她的来访目的后,安慰了阿梅,稳定了她的情绪,并找来法律志愿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站法律志愿者与阿梅分析其夫妻俩人的财产情况,认为黄某提出让丈夫补偿10万元不合理,也没有依据。因为其丈夫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家里的经济权、房产权都掌握在其父亲手中,再加上其丈夫又没有固定的工作,根本拿出不出10万元。通过这些分析,使阿梅明白如果这10万元补偿标准不降低,服务站是不可能做通其丈夫的工作的。同时,服务站站长告诉阿梅,村里分的25平方宅基地我们可以通过与其所在街道综治办联系协调解决。阿梅听完分析后,表示回去好好考虑大家的建议。2天后,阿梅再次来到服务站,说她已经考虑好同意降低补偿标准。同时我们告诉她,服务站已经联系了岗列镇综治办,要求帮忙处理阿梅的宅基地问题。岗列镇综治办非常支持服务站的工作,马上联系上阿梅丈夫两父子,并把他俩叫到岗列镇综治办。开始父子俩支支吾吾不肯承认阿梅分得宅基地一事,岗列镇综治办又把他们村的村长找来,村长当着大家的面证实阿梅确实分有宅基地25平方,在事实面前无可辩驳的父子俩终于承认这一事。接着大家做阿梅公公的思想工作,告诉他阿梅名下分得的宅基地是属于阿梅的应该给阿梅。在补偿问题上,大家又劝其丈夫,阿梅与他结婚多年,虽无法生育,但也没做错什么事,多年来在家操持家务,无功也有劳,离婚战拖了这么长时间,耗时间、耗精力、耗金钱,早日解脱对大家都有好处。在大家的反复劝说下,父子俩终于同意补偿3万元阿梅,阿梅在村分得的25平方米宅基地,阿梅可以享有。最后,阿梅与丈夫签订了离婚补偿协议,阿梅的公公写了一份证明,承认阿梅名下的25平方宅基地归阿梅所有。调解成功后,两人友好分手,阿梅用补偿的钱租了房子,添置了家具。数日后,红光满面的阿梅带着锦旗来到服务站,感谢服务站为其做的一切工作。(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阳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