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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妻子为夫寻爱侣 好事促成却生事端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3-12-06
【案件的基本情况】
  阿花(化名),34岁,2013年9月23日,眼睛通红的来到信宜站,向工作人员诉说了自己的婚姻和这段婚姻现在给她造成的困扰:阿花2003年在信宜一家医药有限公司上班,她工作认真,做事勤奋,是老板阿良(化名)的得力助手,也正由于阿花这些特点,被老板的妻子阿红(化名)看上了。阿红是阿良的合法妻子,虽说自己丈夫阿良开了公司,也生育有一儿一女,是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自己却患有直肠癌,时日已不多。于是阿红心想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但是丈夫跟孩子们怎么办,现在所有家务事都是我一手包办,如果我不在了,他们岂不是手忙脚乱的?想到这些,阿红有了自己的主意,就是在自己有生之年,要帮丈夫阿良找到一个好妻子,帮自己照顾丈夫、孩子们的心愿。而阿花则走进了阿红的眼里,并成为阿红心里的合适对象。之后,阿红就开始了自己的计划,虽说阿花是自己丈夫公司的职员,也是丈夫的得力助手,但是平时自己丈夫也不怎么和阿花有联系,所以阿红她先是以要阿花帮忙为借口,经常邀请阿花来家里,顺便留住阿花吃饭,以此来拉近丈夫和阿花的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丈夫阿良和阿花的关系已有很大的变化,阿红都看在眼里,很开心,于是找了个合适的时间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们,刚开始,阿花有点反对,因为阿良的年龄比自己大很多,但是因为经不住阿红的纠缠,最后答应了。得到阿良、阿花二人的同意后,阿红和阿良便商量离婚事宜,二人于2010年12月5日到民政局签字协议离婚,由于阿良觉得自己亏欠了阿红,于是便同意大部分财产归于阿红,甚至连自己公司的那一幢楼房都让给阿红,但由于阿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点搬迁公司,所以继续在原来的地方办公(即阿红的房子)。
  2011年10月18日,阿良、阿花登记结婚,二人虽然年龄相差很大,但是二人的婚后很幸福,阿花不但包揽了所有家务,而且在公司也更加认真勤奋了,这些外人全看在眼里。可好事多磨,阿红的病情好转了,人也精神多了,所以她开始后悔把丈夫阿良拱手先让。她妒忌阿花、阿良现在家庭美满,自己却独守空房,于是阿红天天纠缠阿花,天天用借口把其叫来家里数落,还去公司那捣乱,甚至对阿花动手。由于阿红天天去办公室闹,严重影响了阿花的正常生活了,阿良又不好意思说自己的前妻,所以,阿花只好求助妇联工作人员帮忙调解。
【办理过程及结果】
  9月25日,信宜站工作人员致电阿红,说明我们的来电目的,请她来服务站与工作人员详谈,阿红同意了,当天下午,她来到服务站,我们向她了解了家庭,生活及身体情况,证实了阿花所说属实。阿红说:阿良、阿花的婚姻是我做媒人促成的,也是我同意和阿良离婚的,但是当时是因为我以为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现在我病情好转了,看到他们婚姻美满而我却自己一个人,儿女又不在我身边,我真的妒忌了,也后悔了,所以有时候我就忍不住要去找阿花的麻烦。听完阿红的话,工作人员表示理解她的心情,同时也告知其目前的做法是非常不妥当的。既然已经决定将阿花介绍给阿良,并且也同意离婚,那么就不能因为对方婚姻美满而心生妒忌,还去骚扰对方的生活。这种做法影响很恶劣,不但会败坏自己的名声,还会影响前夫的生意,对谁都没有好处。工作人员对阿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她明白自己的初衷便是希望自己的丈夫日后得到很好的照顾,而如今阿花做到了,她也应该调整心态,养好身体,好好生活,而不是制造麻烦,让前夫烦恼。经过多次的倾谈,阿红逐渐转变了心态,接受了自己曾经做出的决定,表示会尽量乐观地面对生活。
  10月16日,阿花给我们来电,她说很感激妇联,因为现在阿红不找她麻烦了,她的生活恢复了正常。
  (茂名信宜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