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患病被赶出门 妇联维权巧解忧愁
一、基本情况
曹宝芹是一名十多年前跟打工的父母进城居住的农村女孩,且没读过书不识字,没有正式工作和稳定的收入。2010年她经人介绍与丈夫认识后不久登记结婚。当年9月生下儿子。因认识时间不长,婚后夫妻感情平淡。孩子8个多月大的时候,曹宝芹患病,被丈夫和婆婆赶出了家门。曹宝芹病愈后,丈夫和婆婆也不准她踏进家门,丈夫还提出要和她离婚,也不肯让她见孩子一面。三个多月来,曹宝芹每天到夫家门口哀求要见儿子一面,都被丈夫拒之门外。由于见不到儿子,本来身体虚弱的曹宝芹精神受到打击,终日泪流满面,神情恍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曹宝芹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于2011年10月初来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阳江站)求助。
二、服务过程及成效
1. 阳江服务站接访后,高度重视,对此案进行了全程的跟踪处理。首先积极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与服务站法律志愿者,江城区、岗列镇街道妇联干部、居委会干部陪同多次来到曹宝芹丈夫家中,努力做其丈夫和婆婆的说服、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调解人员对其丈夫及婆婆说明曹宝芹还未离婚,不能被赶出家门,应让她回家。而且父母双方对孩子均享有监护权和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对子女都拥有探视的权利,不让女方见孩子是违法的。但丈夫及其婆婆始终不为所动。丈夫言辞十分激烈,继续拒绝让曹宝芹回家,也不准她见孩子。经多次调解未果。
2.做好曹宝芹及其母亲的心理调适工作,避免曹宝芹家人出现过激行为。多次调解无果后,曹宝芹心急如焚,每天徘徊在夫家门口,口中喊着孩子的名字,精神即将崩溃。但夫家大门一直不肯打开。曹宝芹两个弟弟看到姐姐的凄凉境况,吞不下这口恶气,竟跑到曹宝芹夫家用脚踢门,并扬言要打残曹宝芹丈夫。阳江站工作人员知情后,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进一步做好曹宝芹及其母亲的心理调适工作,百般安慰她们,叫她们不要心急,应相信妇联,相信政府,一定会想办法帮她们处理好她的这件事情。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向曹宝芹母女进一步宣讲了有关法律问题。告诉她们,现在是对方无理,如曹家兄弟登门动手打人,就会触犯法律,到时无理的将是曹家。所以希望曹家人冷静下来,配合服务站理智地处理问题。讲清道理后,曹家母女表态一定会制止曹家兄弟的过激行为,积极配合服务站处理问题。
3.该案应如何处理才更妥当呢?打官司诉讼时间长,而且曹宝芹不愿公开其生病的隐私,还是调解为好。正在研究应对策略时,曹宝芹丈夫一家及孩子竟不知去向,原来住的房子已租给其他人。事情陷入了僵局。但服务站工作人员和协助处理该案的法律志愿者朱美英毫不气馁,决心另辟蹊径。那就是找曹宝芹丈夫最亲近的亲属帮忙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曹宝芹丈夫的姐姐在银行工作,而且长期资助他生活,在夫家是说得上话的人。于是服务站站长和朱美英律师千方百计找到曹宝芹丈夫的姐姐,做其思想工作。开始,姐姐十分抗拒,不肯和服务站站长和朱美英律师对话。后来经不住服务站站长和朱美英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劝说,她才同意做其弟弟及母亲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月的拉锯战,在丈夫的姐姐的帮助下,丈夫终于同意曹宝芹提出的调解意见。两人协议离婚,其夫补偿曹宝芹三万元,曹宝芹可随时探视儿子。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后,曹宝芹丈夫主动跟她挥手说再见,曹宝芹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曹母握着服务站站长的手,笑着连声说:“谢谢!谢谢!”第二天,曹家母女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弱女有苦来申诉,妇联维权解忧愁。
三、困惑及反思
此案的成功处理,带给了我们如下的启示和思考:
1.本案中的曹宝芹是典型的弱势妇女。农村出身没家庭背景;身体有病无经济实力;没文化不懂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妇女为数不少。这说明在农村一些地区,重男轻女、不重视女孩接受教育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文化素质低的女孩也是最不懂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弱势群体。她们中绝大部分将成为母亲。素质低的母亲将影响下一代的素质。因此,大力提倡男女平等,进一步普及妇女维权法制知识教育仍是目前妇联工作的重要任务。
2.作为妇联,要当好广大妇女 “娘家人”角色,为弱势妇女撑腰,切实帮助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在为有需求的妇女和家庭服务中,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要讲究服务技巧。本案能成功处理,很大程度是找到了曹宝芹丈夫的软肋,即对其生活资助有贡献的姐姐。其姐姐是一个有文化,明事理的人。攻破了其姐姐这一壁垒,事情解决就有希望了。因此,提高服务水平,讲究服务技巧也是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的重要任务。(阳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