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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有权协商子女“姓什么、跟谁姓”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4-10-31

  “李XX”改成“木子XX”、凌晨出生的宝宝就姓“晨”……近年来,各种标新立异的姓名,成为孩子落户办理中的一道新难题。27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这一草案,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
  1.子女随谁姓?
  孩子究竟跟谁姓?
  此次审议的“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些人据此认为,姓名权是私权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
  但事实上,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
  “现在,家庭仍然是社会的细胞,担负着很多重要的功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大文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随父姓或者母姓可以增强家庭凝聚力、维护亲子关系和代际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则指出,在姓名权问题上,民法通则是保护性规定,侧重说明公民享有姓名权;婚姻法是赋权性规定,侧重说明父母双方有权协商子女的姓氏,两者是不矛盾的。
  2.子女有正当理由可选其他姓氏
  孩子能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吗?
  草案规定,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实际生活中,常有父母给孩子选择父姓、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一位户籍民警告诉记者,自己遇到过有的父母因自己的父辈参加革命改姓改名,但想让自己的孩子回复祖姓;还有的人因受他人恩惠,希望将孩子随恩人的姓;有的为给外婆家延续香火,把孩子改成随外婆姓等情形。
  “年轻人对取姓的态度更为开放。”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童建军对学生做的一份调查显示,有66%的学生赞同可以不随父姓或者母姓。
  3.明确何时不可以选取第三姓
  自由选取姓氏的口子可开多大?如何避免自由选择姓氏带来的社会管理困扰?
  一些专家认为,子女随父母姓有利于身份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公民选择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开得要适当。
  有学者建议,应对“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作出更加严格而明确的限定,增加公民选取姓氏的禁止性规定,便于公安机关在姓名登记工作中准确把握。
  姓李的改姓“木子”;姓“麻”的改姓“广林”;有人为儿子取名“欧阳成功奋发图强”,有人给儿子取名“赵C”……这些标新立异的姓和名可以吗?
  此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字的选取也需要规范。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说:“名是人与人相区分的符号,也给人们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太怪异的名字往往难以实现姓名的真正意义和功能,给自己和他人也会带来不便。”
  ――摘自《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