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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虐童发生在流动家庭

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时间:2013-07-16

  去年1月5日,两岁半的东莞男孩小涵疑遭后妈家庭暴力后昏迷不醒,被送到广州抢救。(资料图片)

  

  流动儿童面临四大生存困境:贫困、家暴、家庭教育缺失和社会救助难介入
  关注流动/留守儿童
  系列报道之2
  家住东莞的3岁男孩壮壮,因为把饭菜倒进垃圾桶后谎称已经把饭吃完,被妈妈抄起衣架狂殴,一侧睾丸破裂。8岁留守女童欣欣来深圳与父母团聚不到一年,惨遭冷血生母虐杀又焚尸……
  昨日,广东省妇联权益部举行预防虐待儿童研讨会。根据对近5年媒体公开报道并发生在广东的家庭领域虐待儿童恶性案件的分析和统计,发现这些案件一共有18宗,其中有14宗发生在流动儿童家庭,比例接近80%。深圳市妇联和南海妇联也均反映,其所在地区的虐待儿童案也有八成以上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文/记者黎蘅、谭秋明、何瑞琪 通讯员王飙尘
  生存压力大:
  孩子成为家长“泄压口”
  昨日,在广东省妇联权益部举行的预防虐待儿童研讨会上,据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科长林少辉介绍,她们曾在女子戒毒所对500名戒毒人员进行过家庭背景的抽样调查,其中17.5%的人曾长期遭受父母打骂,近20%的人童年时期长期不在父母身边,有相当一部分曾受到过性侵犯。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认为,虐童事件之所以高发于流动人口家庭,与家长总体素质普遍不高,从事的职业层次都较低(打工或做小生意),生活环境、居住条件艰苦,家庭生活、经济压力较大有关,导致孩子容易成为“泄压口”。
  此外,不少被虐儿童原是留守儿童,他们自小跟着爷爷奶奶或其他长辈长大,直到入学或生活自理能力较强时才来到父母身边。案发时,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时间通常较短,父母通常缺少管教子女的有效经验,简单地把打孩子作为管理手段。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件还反映出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杨世强指出,在18个受虐儿童中,高达72%是女童,女童不被关注、关心、爱护的情况比较明显。比如深圳女孩欣欣的母亲阿英只宠爱自己的儿子,经常打骂欣欣,致其右手臂和大腿骨都曾被打断过,最后呛死亲女后还残忍焚尸。
  虐童加害人:
  逾六成是母亲或其他女性
  在采访中,数所外来工子弟学校的负责人都表示,外来工子弟家庭教育的诸多难题亟待关注。“从家乡出来打工,很快和异性同居,十八九岁就已经当上爸妈了。”白云区启明小学负责人钟艳欢表示,很多流动儿童家庭的父母由于早早离家,缺乏与长辈沟通的机会和技巧,当他们成为父母之后,也不知如何和孩子进行有效沟通。
  钟艳欢特别提出,外来工家庭有一个值得研究又必须破解的问题――男主外,女主内,看起来是很传统的模式,但是妈妈在家,负担家务之余,所有时间都泡在麻将桌上,连老师上门家访都不耐烦。“这种家庭,尤其是妈妈,育儿方式单一、粗暴,往往把管教孩子理解为打骂和体罚,以致虐童事件发生的几率相应增大。在省妇联列举的虐童案件中,记者发现虐童的加害人中,有三分之二的施暴者是母亲或其他女性(继母或父亲的女友等)。
  杨世强认为,在这些个案中,直接导致受虐儿童死亡的,大多数是因为意外,并非出自加害人的故意。之所以发生虐童恶性事件,与这些家长认为“孩子不打不成器”的传统观念有密切关系。
  流动性大:
  干预和救助机制难介入
  由于户籍不在生活的城市,发生在流动儿童家庭里的虐童事件很难发现,南海妇联的工作人员反映,这是预防虐童事件发生的难点所在。同样,因为没有户籍登记,街道、居委和妇联等机构或群团组织即使想向流动儿童提供有效的社会干预也常常受阻。
  参与研讨会的专家们认为,受虐的孩子年龄都很幼小,基本不懂得向外界投诉、求助。这个时候,外界的主动、有效界入、干预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恰恰是这方面的力量,在虐童的多个事件中,显得十分薄弱。“当家暴日复一日的发生时,邻居们都不知道怎么办,通常大家还只认为这是家务事,看看热闹,或者提醒一下对方就完事了。偶尔会有人报警或向媒体报料,虽然警察、妇联和社区居委可能会介入,警告施暴者,但效果甚微,依然还会打孩子,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说。
  未成年人遭性侵案高发
  流动儿童易成犯罪目标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张济科 通讯员增检宣、黎鸣)日前,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强奸和猥亵的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以增城市检察院为例,该院今年1至5月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含强奸案和猥亵儿童案)就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0%。办案机关发现,这些案件中,被害人低龄化趋势加剧,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很容易成为作案目标,而对她们下手的禽兽有小区保安、清洁工,甚至还有女童的亲生父亲。
  与城里的孩子相比,流动儿童更易受到性侵。荔湾区法院在2010年至2012年间审理的4件猥亵儿童案就有三宗案件的被害儿童都是流动儿童。增城市检察院在2010年至今办理的36宗案件中,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就有6件。(摘自《广州日报 》  201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