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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反家暴专题民生座谈会在廉江市石岭镇召开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8-06-14

  根据省妇联工作要求,为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广东地方立法,2018年6月8日,湛江市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湛江站)联合廉江市妇联在廉江市石岭镇召开反家暴专题妇女民生座谈会,了解反家庭暴力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听取、收集大家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湛江市妇联副主席董晓玲、权益部主任科员许洪辉,廉江市妇联主席黄海桃出席了座谈会,并邀请了基层干部和妇女代表共计27人参加会议。

  廉江市妇联主席黄海桃主持了会议。会上,与会代表结合自身的工作和接触过的家暴案例就如何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展开了交流。据介绍,每年受理的家暴案例寥寥无几,主要有三个影响因素:一是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受害者不愿告知外人,更不愿寻求救助;二是有些受害者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懂得寻求救助;三是经济依赖造成一些受害者忍辱负重。怎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不受家庭暴力伤害,大家认为除了要增强法律意识、在经济和生活上自立自强外,更重要的是要坚决地对第一次家庭暴力说“不”,表明态度,避免家庭暴力反复发生。如何更好地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工作人员建议:一是重心向下移,下沉更多的资源,如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增强基层的调解能力;二是构建信息馈送机制,提高职能部门对家暴发生后的知晓率,更早地介入;三是对弱势家暴受害者简化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最后,湛江市妇联副主席董晓玲讲话,充分肯定了与会代表积极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的态度和主动帮助调解家庭纠纷的行为。她指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湛江市各级妇联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妇女维权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继续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各级妇女干部要学习好法律,特别是《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掌握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二是要做好妇女群众的教育引导,帮助妇女群众提升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学法用法,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弘扬家庭美德,为孩子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从源头上减少家暴行为的发生。

  湛江市妇联结合座谈会开展了“三项测评”调查,发放、回收调查问卷27张,派发宣传资料200份、宣传品200多份。(湛江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