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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妇儿工委、市妇联联合召开《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交流座谈会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6-11-29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简称《反家庭暴力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协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尽责,11月25日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之际,汕头市妇儿工委、市妇联联合召开《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交流座谈会。汕头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陈榕出席并作讲话。市妇儿工委秘书长、市妇联副调研员黄淑莉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市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金平区妇联和律师代表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从不同角度认真总结了本单位、部门贯彻实施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等,并对继续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榕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权益与和谐家庭关系的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她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一要从促进社会公正、体现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意义;二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三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倡导家庭美德,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出席座谈会并作发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单位分管领导,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站)、各区(县)妇联分管领导及妇儿工委办负责人、专业律师代表及市妇儿工委办工作人员等30多人参加会议。(汕头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