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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外祖父母可否获得监护权?
  蒋先生的女儿和女婿刘某因感情不和离婚,之后女儿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信。刘某染上了赌博、酗酒的恶习,对外孙不管不问,蒋先生便将外孙接到家里一起生活。但是刘某酒醉后经常到蒋先生家里闹事,请问蒋先生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刘某的监护资格,将监护权归于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申请人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个人和单位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应当继续负担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和因监护侵害行为产生的各项费用。
  据此,蒋先生作为外祖父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获得对外孙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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