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2年8月31日,蔡洋来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江门站)求助,根据蔡洋求助信反映:2001年蔡洋与刘凡结婚(这是刘的第二段婚姻),并生育3个女儿,现就读小学。因重男轻女,刘凡经常对妻子进行辱骂,酒后对妻子暴打,蔡洋受尽皮肉之苦。对蔡洋来说,这段婚姻似是地狱。而3名未成年的女儿一直生活在打骂声中。据了解,刘凡的前妻也是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此外刘凡好赌好嫖,经常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时常强迫妻子到处签名借钱,稍有不从就毒打她。2012年6月28日,刘凡将妻子反锁在家,用皮带抽打,并拿菜刀砍伤她的手。从此蔡洋有家归不得,只能流浪街头,到处借宿。刘还每天恐吓蔡洋及其家人,强迫3名女儿上街挂牌示众。现蔡洋要求离婚并争取3名女儿的抚养权,请求妇联帮助。
二、服务过程及成效
江门站立即将蔡洋信访案件转交给新会区妇联处理,新会区妇联接到蔡洋的求助后,与会城街道妇联、村会委、派出所组成专案处理小组,及时介入此案件。
(一)联合各部门,调查取证。会城街道妇联亲自找蔡洋面谈,耐心倾听她倾诉经历和感受,详细了解案件的情况,对她进行心理疏导,教会她一些自我保护的必须措施,消除恐惧心理,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区妇联、会城街道办、村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蔡洋和姐姐阿艳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警长积极配合调查此案件。通过查阅处理案件纪录,证实蔡洋曾多次向派出所报案求助,并向蔡洋提供报警回执。蔡洋可委托律师收集证据,以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跟踪案情,提供帮助。10月18日,蔡洋来电反映,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法庭传唤双方到庭参加诉讼,但丈夫刘凡及其家属已集合20多人在法庭外,限制蔡洋及其姐姐阿艳的人身自由,并造成人身伤害,希望能得到新会区妇联的帮助。新会区妇联副主席曹清玲及时组织会城街道办妇联、村委会妇女主任到会城法庭,向会城法庭了解案情,了解到双方的主要矛盾源头是离婚案引发的婚内巨额债权债务纠纷,夫妻双方都不愿承担责任。针对刘凡脾气暴躁,自控能力差,曹清玲副主席教育刘凡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希望夫妻双方要冷静下来处理离婚诉讼,同时要关注3名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但由于刘凡情绪激动,行为过激,未能按时进行开庭审理,新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该离婚案件。
(三)施暴者受到法律制裁。12月,新会区妇联接到公安部门通报,刘凡与蔡洋的兄嫂发生纠纷,并对蔡洋的嫂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其受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故公安部门已对刘洋采取刑事拘留,并已移送新会区检察院呈请逮捕。现刘凡被羁押于新会看守所。12月6日,新会区法院对蔡洋诉刘凡离婚纠纷一案于新会看守所进行不公开审理,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据悉,3名婚生女儿的抚养权问题成为案件的关注点。
三、困惑及反思
透过本案可以看到,家庭暴力危害不浅,它往往造成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亲情疏远,并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不仅危害大而且调处难:其一,引发原因复杂。性格差异、经济纠纷等都可能引发家庭暴力,处理家庭暴力常常是多种原因造成,调查处理十分困难。其二,调查取证困难。家庭暴力大多在家内实施,没有目击证人,要取得有效证据难度很高。此案的受害者蔡洋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首先向妇联发出求救信号,这说明妇联组织作为“娘家人”的形象已深入妇女的心中。我们应该更有信心,下更大的决心把妇联建设成妇女同胞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此新会区妇联在各镇村(居)布点建立“反家庭暴力投诉点”及法律咨询站,构筑从村级开始由下至上的“家暴”维权网络体系。
家本应是躲避风雨的幸福港湾,然而许多家庭仍饱尝从美满到破碎的辛酸泪。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受家暴者受到启示,期望受到家暴的姐妹们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呼吁社会各方都能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江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