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宝琼,2002年开始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6年当选揭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多次被评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对弱势群体充满爱心,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大量的是妇女及青少年维权案件。
黄宝琼,2002年开始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6年当选揭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多次被评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对弱势群体充满爱心,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大量的是妇女及青少年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