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回复农村妇女免息贷款问题:小额贷款遵循“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原则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10-03-03 18:11:00

奥一网友江先生
问题:
农村妇女免息贷款
周丽琼副主席在去年曾在南方都市报说过农村妇女可以免息贷款,可到现在,我们廉江还没有开展,问廉江妇联,话通知都没,究竟什么回事?

答复:
江先生:
  您好!现将您要了解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于2009年12月2日转发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实施意见;于2010年1月召开了新闻情况通报会,启动我省专门面向城乡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省实施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遵循“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该项工作由各地级市具体制定实施方案和运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有的市已经向县(市、区)下发了文件,有的市的相关部门还在协调中。
  据了解,湛江市暂时还没有下发文件,这项工作还在调研协调的过程中,所以,您问廉江妇联,她们告诉您“通知还没有”。我们也会进一步跟进这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妇联城乡妇女发展部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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