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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马绍粉:倾情服务,妇儿维权路上永不止步
来源:省妇联组联部、惠州市妇联     日期:2023-08-22 17:13:53     作者:|    打印

  马绍粉,惠州市、大亚湾区妇联执委,大亚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总督导,大亚湾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妇联主席,资深社工,惠州市三八红旗手。她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社工专长,运用专业社工理念服务妇女儿童。

  一、特殊个案,开启反家暴服务的8年历程

  2015年4月16日上午,马绍粉接到一个紧急求助电话,大亚湾区某幼儿园一名6岁女童遭受妈妈虐打,其面部、颈部、后背及左腿均留下严重伤痕。马绍粉连同区妇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了解情况。一进教室,就发现在角落里坐着一个小女孩,眉目低垂、眼神躲闪,稚嫩的脸庞上有一道刺眼的伤痕,身上也是新旧伤痕叠加,让人痛心。随后,马绍粉作为接案社工对这名女孩进行了长达两年的服务跟进。在开展个案服务的过程中,马绍粉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成立个案研判小组,对个案需求提供持续、有效的帮助。

  二、积极调解,帮助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4日,刘某向大亚湾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称与其丈夫黄某1991年结婚后,经常因琐事争吵,两人于2013年分居,分居后黄某开始跟踪、骚扰刘某。2016年2月9日,黄某在街上偶遇刘某,当众用摩托车U型锁殴打刘某,造成刘某开放性骨折、四处多处软组织挫伤,手术住院治疗十一天,无奈之下向妇联求助。马绍粉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安抚刘某情绪,与刘某丈夫黄某多次长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沟通,黄某同意与妻子协商离婚。但刘某表示,由于长期被虐打,她内心感到恐惧,怕黄某又来骚扰她,打她泄愤。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施行,专章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针对刘某案件的特殊性,区妇联与区法院进行了案情研判,马绍粉作为接案社工,给出了专业的意见。3月7日,一纸人身安全保护令送到了刘某的丈夫黄某及黄某所在居委会、派出所,这是《反家暴法》出台以来大亚湾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规范维权,牵头设计“大亚湾家暴事件首接处理流程图”

  2018年,大亚湾区妇儿工委、区妇联实施“大亚湾区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中心”项目,马绍粉成为项目负责人。随着个案经验的积累,马绍粉意识到反家暴任重而道远,为让家暴案件处置更规范更有效,她结合日常履职的实际情况和《惠州市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工作联动机制》要求,牵头设计出“大亚湾区家暴事件首接处理流程图”。

  该流程图详细规划了各部门在家暴事件中的工作任务,步骤清晰,责任明确。例如,基层派出所在接到电话求助或来人求助之后,首先需要向求助者了解情况,做好笔录,查看伤情。如需要治疗,则引导受害者到医院检查治疗或申请法医鉴定,并将结果再反馈回派出所,派出所根据伤情检查结果再决定是否向施暴者进行讯戒或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庇护。

  2019年,《大亚湾区反家暴应急处理指导手册》正式发布,为公安、司法、卫计、民政、宣教等14个部门开展反家暴工作提供规范指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四、倾情服务,妇儿维权路上永不止步

  多年来,马绍粉以区妇女儿童维权与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为阵地,将妇联传统群众工作优势与专业社会工作有机结合,以“政府支持+妇联主导+部门联动+法律先行+项目运作+专业服务”的项目运作模式,遵循“生命优先 以法为基”原则,大力宣传、普及《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普及妇儿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妇女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协助对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员进行伤情检查或治疗,提供心理辅导,申请临时庇护;推动建立规范的“一站式”维权服务机制。

  马绍粉扎根基层,立足社工岗位,用心用情用爱,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履职创新,扎实做好妇女工作,展现了新时代妇联执委的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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