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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征集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的启事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22-11-24 15:42:54     作者:|    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女性,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巾帼力量,省妇联决定启动2022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除组织推荐外,即日起,省妇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名2022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

  一、评选名额

  从社会化推荐的候选人中,好中选优,评出10名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以单位、集体、组织等名义进行推荐)。

  三、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在广东工作生活2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获得过地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市级以上单位授予的称号或同级专业奖项等荣誉。

  6.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性领导干部以及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

  7.广东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四、截止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表格请在文末附件下载);

  2.候选人3000字详细事迹、300字简要事迹;

  3.候选人近期1寸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95×413),近期彩色工作照3张、生活照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

  4.候选人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PDF扫描件;

  5.候选人无犯罪证明PDF扫描件;

  6.申报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当地县(市)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须征求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社会组织负责人需征求主管部门和社团组织管理部门意见。港澳台人员须征求市级港澳事务主管部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意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

  (二)纸质版材料

  1.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以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形式,一式3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居住证)所在街道公章。

  2.候选人3000字详细事迹、300字简要事迹各1份;

  3.候选人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候选人无犯罪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

  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省妇联宣传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510080),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妇联宣传部邮箱(gdflxcb@163.com)。

  联系人:曾桂敏、关欣

  联系电话:020-87184978、87184985

  六、其他事项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均可通过社会化推荐渠道参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报名不设名额限制。经资格审查、组织审查、网络公示、省妇联党组审批等程序后,产生社会化推荐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社会化推荐渠道的组织审查工作,将由申请人的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或主管单位按申报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开展。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省妇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参评人需认真填报信息,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审查工作。


  附件: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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