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中山市妇联召开十三届十次执委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山市出席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并增补中山市妇联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省妇联关于选举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部署,中山市妇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集体研究、择优遴选的办法,严格履行程序,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身份关,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选举5个阶段,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出19名正式代表。
选举产生的19名代表涵盖专职妇女工作者、农业、工业、商业贸易、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科学技术、教育、医药卫生、文化艺术、体育、法律等多个领域,分布广泛,结构合理。
会议强调,希望当选的代表们能够牢记使命,切实履行职责,代表中山广大妇女姐妹积极为广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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