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云浮市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研究市妇联贯彻落实措施。市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会议强调,《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为妇联组织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法律依据。会议要求,全体妇联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学深学透《家庭教育促进法》,更好地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要加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宣讲,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概念、意义、要求、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各级妇联要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继续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提供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等,更好地引导广大家长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协同各方力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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