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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台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服务专区工作指引和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救助工作指引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21-11-02 15:12:39     作者:|    打印

  为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近日,江门市公安局联合市妇联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江门市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服务专区工作指引》和《江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救助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多方协作的未成年人救护体系,全力完善未成年人“一站式”服务专区工作制度。

  《江门市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服务专区工作指引》共8条,从适用范围、专区建设、专区功能、专区管理、案事件处理、数据应用等方面作出规定,还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事)件办理流程图和细节指引,进一步规范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服务专区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江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救助工作指引》共4章27条,分为适用范围和原则、办案工作及要求、被害人保护与救助、施害人员的处理,进一步提高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其中指引明确规定:因性侵犯罪导致被害人家庭成员之间沟通和相处方式存在明显问题,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育的,妇联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协助、配合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

  江门市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由询问取证室、人身检查室、心理疏导室和陪护室等功能室组成,环境温馨舒适,能够较好帮助未成年受害人舒缓心情,减少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使未成年受害人能在相对轻松的环境中陈述经过,实现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受害人的询问、证据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个人隐私,最大程度地避免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目前,全市已建成8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均已揭牌投入使用。

  江门市妇联将持续推进“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通过与有关部门联签工作文件、搭建沟通机制,探索试点先行,形成工作合力,在保护女童人身权益方面进行多维度探索,构筑帮教结合的良好氛围,推动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的社会支持体系。(江门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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