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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粉红春天关怀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6-07-13 09:28:00     作者:|    打印
各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办好妇女儿童“十件民生实事”的要求,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和正大集团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粉红春天关怀基金”活动。今年,结合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活动,重点对确诊“两癌”的贫困妇女进行医疗援助。为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基金专款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粉红春天关怀基金”主要用于我省粤东、粤西、粤北15个经济欠发达地市户籍贫困妇女的疾病救助。
  二、救助标准
  良性疾病一次性资助2500元;
  恶性疾病(化疗)一次性资助金额3000元;
  恶性疾病(手术)一次性资助金额6000元;
  家庭特别困难的恶性疾病患者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0元。
  病症程度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审核为准。
  三、报批程序
  “粉红春天关怀基金”采取每年统一申报一次的原则,申请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申请程序按“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四援助”项目工作手册》中援助疾病治疗项目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基金会根据审批确认资助名单后,将资助款划拨至各市妇联帐户,各市收到资助款后,将省财政统一印制的往来票据及受资助者本人签收单寄回基金会。
  四、监督管理
  各市妇联在收到资助款后,制定资金下拨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粉红春天关怀基金’项目情况汇报”以电子版格式报送。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负责将资金使用情况整理汇总、登记造册,并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抽查。
  五、2011年资助计划
  经各市妇联上报的材料,通过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267名妇女进行医疗援助,并将下拨救助资金。基金会将根据捐赠人意愿安排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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