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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召开“护苗行动”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日期:2021-03-12 16:14:57     作者:    打印

  2月4日,汕尾市召开“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护苗行动”)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协调机制召集人、市妇联主席彭丹乔同志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等9个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区)“护苗行动”协调机制召集人参加会议。

  会上,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总结2020年以来实施“护苗行动”的工作情况,并围绕当前女童人身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协调机制召集人、市妇联主席彭丹乔在会上指出,“护苗行动”实施以来,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形成了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并对下一步推进“护苗行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凝聚多方力量,提升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措施见效。要通过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关爱服务全覆盖、加大犯罪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好“防护网”,为建设平安汕尾,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更大贡献。

  为依法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促进女童安全健康成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依法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的部署,2020年5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汕尾市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护苗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市委政法委以考评亮牌为抓手压实责任,并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到全市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市法院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和重点保护的原则,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审理相关案件;市检察院迅速介入相关案件,并与市公安局及基层医院联合,建立了4处兼具取证、心理辅导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市教育局科学开展女生自我保护教育,加强家校联系,打造了19所“家校合作示范校”;市公安局建立健全“四快四专”工作机制,构建“打、防、管、控、建”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强化排查,建立健全监护帮扶体系,建设5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保障贫困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市司法局畅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市残联加大评残和办理残疾证力度,积极做好残疾女童康复救助工作;市妇联积极设立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舒心驿站,在基层村(社区)建立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服务阵地,面向妇女儿童,开展各类关爱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汕尾市妇联)